思山岭司法所开展社区矫正法宣传活动
日前,思山岭司法所开展了纪念《社区矫正法》实施三周年暨《社区矫正法》进村宣传活动。相继在思山岭街道办事处、思山岭村、三道河村、三台子村、石湖村、黄柏峪村张贴了社区矫正法的宣传海报,并将社区矫正法的重点内容与村民进行了解读,增进了村民对《社区矫正法》的了解。
我国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开始于2003年,是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项重要制度,是立足于我国国情和长期刑事司法实践经验基础上,借鉴吸收其他国家有益做法,针对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假释和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在社区并依托社区力量监督管理和教育帮扶而逐步发展起来的具有中国特色的非监禁的刑事执行制度。2019年12月2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全票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自2020年7月1日起施行。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社区矫正及其立法工作。《社区矫正法》的制定出台,落实了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的“健全社区矫正制度”,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的“制定社区矫正法”的立法规划。《社区矫正法》是在充分借鉴域外有益经验,结合我国近 20 年来社区矫正试点工作所取得的成功经验和基本做法的基础上,体现了我国司法理念和司法制度的新发展、新进步。《社区矫正法》的制定出台,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的重大举措,对于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加强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和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的要求,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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