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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履行抚养费 实现“案结事了”

作者: 来源:区法院 发布时间:2024-11-01 10:16:44 浏览次数: 【字体:


 

近日,南芬区法院执行局顺利执结一起涉抚养费纠纷的案件,执行干警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不仅高效化解双方矛盾,同时实现了“案结事了”的良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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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3月,徐某某与杨某某抚养权纠纷案经本溪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其子由母亲徐某某抚养,杨某某每月支付孩子抚养费1000元。2024年5月,徐某某向本院申请杨某某拖欠的抚养费,经执行干警核实,杨某某从2021年开始共拖欠抚养费16000元,严重影响了孩子的正常生活与成长,经过执行法官的释法说理、多次沟通协调,杨某某同意用其名下房产抵偿拖欠的以及即将发生的抚养费,徐某某从此不需要再申请执行,维护了孩子的合法权益。

“案结”不是终点,“事了”才是方向。此案的执结,不仅展现了司法为民的的宗旨,彰显了司法权威,也符合当下“一案结多案解”的总体要求。南芬区法院将继续秉持善意执行理念,努力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为构建和谐社会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