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南芬生态环境分局全面做好南芬区 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
按照《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响应的通知》(本生态委办发〔2025〕3号)文件要求,南芬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高度重视,决定从2025年1月18日上午10时启动重污染天气(Ⅲ级)黄色预警响应,并下发了《关于启动本溪市南芬区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应急响应的通知》(南重应发〔2025〕3号),要求各涉关单位按照责任分工,立即启动Ⅲ级黄色预警响应,确保应急响应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为全面做好南芬区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按照文件要求,本溪市南芬生态环境分局第一时间组织执法人员对辖区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企业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并同步开展秸秆巡查。
1月18日—20日,执法人员对辖区内的本溪市南芬热力有限公司锅炉房、泰家木业(本溪)有限公司、本溪市和兴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本溪市聚鑫达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等11家重点企业的污染物排放情况、污染防治设施是否正常使用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并现场填写环境监察记录,要求企业严格按照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应急响应的减排措施做出响应,要求企业污染防治设施必须正常使用,大气污染物要按照在线监测要求标准达标排放,一旦发现超标排放,将依法严肃处理。
此次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10余人次,检查重点企业11家。经查,企业正常生产,脱硫脱硝设施正常运行,大气污染物能够按照在线监测要求标准达标排放,未发现环境违法行为及问题;秸秆巡查190余公里,未发现火点。
下一步,南芬分局将根据空气质量变化,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预警,适时启动应急管控措施,加大对重点企业及秸秆禁烧管控力度,加强部门联动,多措并举开展重污染天气管控,把各项具体工作落实到位,最大限度降低空气污染程度,全力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全力保障南芬辖区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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