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芬区首批“无证明”办理事项公布
自本溪市启动“无证明城市”创建工作以来,南芬区按照市政府提出的“五个一切”理念,对全区918项政务服务事项所需证明进行全覆盖清理,梳理出60类85项证明。
目前,可通过直接取消、数据查询、部门核验、信用承诺、帮办代办等方式,可实现“无证明”办理5项,现公示如下:
证明名称 | 办理业务事项 | 索要部门 | 调整后办事方式 |
地址(道路名称、门牌号)变更证明 | 申请变更执照上的住所表述 | 南芬区 市场局 | 无需提供,由政务服务中心进行政府内部核查 |
主体资格证明文件、附加证明书 | 市场主体登记凡涉及市场主体的自然人身份信息登记 | 南芬区 市场局 | 无需提供,用申请人身份证即可 |
演员的艺术表演能力证明 | 文艺表演团体从事营业性演出活动设立审批 | 南芬区 文旅局 | 无需提供,提供考级、获奖证书即可 |
社会体育指导员、救助人员的职业资格证明 | 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 | 南芬区 文旅局 | 无需提供,提供培训等级证书即可 |
成绩证明 | 等级运动员称号授予 | 南芬区 文旅局 | 无需提供,提供获奖证书、成绩册即可 |
下一步,南芬区将以扎实推进“无证明城市”创建为抓手,真正用政府的“证照库”代替群众手中的“档案袋”,进一步推动政务服务高效便利,营商环境不断优化升级,提升企业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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