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检总局批准辽砚实施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质检总局组织专家对辽砚等共32个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进行技术审查。经审查合格,批准上述产品为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自即日起实施保护。
辽砚产地范围为辽宁省本溪市南芬区思山岭街道办事处、南芬街道办事处、铁山街道办事处、郭家街道办事处、下马塘街道办事处现辖行政区域。
辽砚产地范围内的生产者,可向本溪市南芬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申请,经辽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核,报质检总局核准后予以公告。辽砚的检测机构由辽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在符合资质要求的检测机构中选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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