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芬区法院南芬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列席我院审委会会议
3月30日上午,本溪市南芬区法院召开2022年审判委员会第5次会议,会议由南芬法院副院长朱尚春主持,南芬区检察院检察长刘玉参加了列席,并就审判委员会讨论案件发表意见。
此次审委会会议主要讨论并研究刑事相关案件,案件承办人就该案基本案情、事实认定、定罪量刑等方面向两位院长及参会领导作了详细汇报。刘玉检察长对案件事实证据和法律适用等问题依法发表了意见并给出量刑建议。审委会委员在全面听取法院案件承办人和检察机关意见后,认真讨论表决,并达成一致意见。
检察长列席同级法院审判委员会是履行宪法赋予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的重要方式。南芬区法院严格贯彻并落实好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制度,不仅有利于进一步加强审判监督,优化审判质量,提升审判效果,实现法检两家对重大疑难案件在法律适用等方面的良性沟通,对共同打击犯罪,提高司法机关司法水平,维护公平正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同时也是实现法律监督双赢、多赢、共赢的有效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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