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芬区法院 刑事审判庭参加明山区司法局社区矫正联席会议
为落实罪犯监管,研究我院判处缓刑的罪犯姜某,确定社区矫正的机构。近日,我院专委杨春玖、干警宋爽参加了本溪市明山区社区矫正执法大队主持召开的联席会议,出席会议的还有明山区检察院、卧龙派出所、卧龙司法所、卧龙社区等相关工作人员。
罪犯姜某户籍地在平山区,但现在租住在明山区卧龙社区,虽已居住超过六个月,但房主已要求其腾退,居住地点随时可能变化。经过研究讨论,最终明山区社区矫正执法大队认同了我院的处理意见,同意接收相关法律文书,对罪犯姜某实施社区矫正。因姜某犯罪案件敏感,将其列为严管对象,勤走访,多沟通,后期监管期间如出现问题,需各单位积极配合协调。
刑事审判庭依法办案,本着将每一件案件办好,对每一件案件负责的态度,与社区矫正机构加强联系、密切沟通,及时准确落实缓刑、暂予监外执行罪犯的监管责任,确保刑罚得到的严格执行,维护法律的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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