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芬区法院 化解“小案” 做好“小事”
南芬区人民法院思山岭法庭始终坚持“实实在在干事,用心用情服务”的工作理念,积极化解“小案”、“小事”,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司法难题。
最近,思山岭法庭审结了一起抚养费纠纷的案件,二名原告法定代理人姜某与被告富某于2012年2月29日,经民政局登记离婚,离婚协议约定,二名原告随父亲姜某生活,母亲富某从2012年3月起至二名原告18周岁止,每月支付抚养费500元。之后,被告并未按协议约定履行支付抚养费的义务,被告共计尚欠二名原告抚养36500元未给付。庭审过程中,承办法官了解到被告虽有履行的意愿,但存在实际生活困难后,耐心、细致的做原告的思想工作,经过不懈努力后,双方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被告当庭表示会分三年给付二原告拖欠的抚养费,并继续履行离婚协议至二名原告年满18周岁止。
虽是“小案”,但却可以让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思山岭法庭用行动践行为人民群众办实事的“司法为民”宗旨,为推进我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服务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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