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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芬区法院 民二庭利用常识解难题

作者: 来源:区法院 发布时间:2022-07-04 10:14:59 浏览次数: 【字体:


2022年6月,因柏峪村村委会迟延发放占地补偿款,四名原告来到法院,要求柏峪村给付他们迟延发放期间产生的利息。该事虽小,但关乎到民生问题,因此民二庭成员对此事非常重视。经过民二庭的多次调查,发现村委会账户内的金额都是大额支取,且从活期账户转到定期账户分为许多次,无法确定四名原告的占地补偿款是转为定期账户还是一直留存于活期账户,故无法计算存于银行内时产生的利息具体为多少,如果固定期限计算失误,对于柏峪村其他村民是不负责任的,幸而,柏峪村委会提供支取四原告补偿款时银行出具的业务凭证,但该凭证只显示了2年的利息,与原告要求的4年利息还有很大出入,民二庭通过常识判断,认为既然补偿款一直存放于银行,无论采取何种储存方式,都一定会有活期利息出现,故民二庭将业务凭证之前产生的利息全部按活期利率计算,这样既不会少算四原告必然可以获得的利息,也不会对柏峪村其他村民的合法权益造成影响,可谓一举两得。

在生活中,无法查明的事实太多太多,但充分运用头脑,将必然存在的事实查明,也是一种智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