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芬区审计局及相关单位贯彻落实《关于建立健全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的意见》
近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建立健全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的意见》,南芬区委常委会对意见精神进行了传达学习,区审计局及相关部门按照要求贯彻落实。
南芬区委常委会深入学习并领会《意见》精神,从服务生态文明建设大局、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和推进态文明体制改革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工作的重要意义,对审计工作作出具体部署,探索并逐步完善审计制度,形成一套比较成熟、符合我区实际的审计规范,保障审计工作深入开展。
会议对贯彻落实工作做了具体安排,一是要进一步提高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重要意义的认识,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全力做好新时代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工作;二是要按照干部管理监督权限确定审计对象,具体审计对象按照干部管理监督权限,由审计机关商同级党委组织部门确定;三是要焦审计重点,完善审计评价;四是要优化审计方式、贯彻落实《意见》,对全区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统筹规划。
会后,南芬区审计局、南芬区林业局、南芬区环境保护局、南芬区农业农村局和南芬区国土生态局等相关部门按照《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评价指标任务分解表》中各项要求逐条对照,查找需要完善和加强的工作,并切实将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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