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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问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你想知道的都在这了(三)

作者: 来源:医疗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2-08-08 10:29:49 浏览次数: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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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市医疗保障部门着力打通异地就医服务“最后一公里”,创新经办管理方式,扎实推进信息建设,以网络和移动端为支撑,不断拓宽备案渠道,简化办事流程,大大提高了异地就医的便捷性。

2021年6月11日,《本溪市医疗保险异地就医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出台,填补了职工医保未经正常转诊费用“零报销”的空白;2022年4月1日,调整异地就医住院起付标准和统筹支付比例;2022年7月1日,门诊慢特病实现跨省直接结算……相关政策、服务内容、备案渠道的不断完善和增加,极大地方便了参保群众异地看病就医。然而,也正因如此,不少市民对“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办理方法、享受待遇仍不是很了解。为此,记者采访了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相关部门负责人,帮大家一问到底。

 

  门诊慢特病费用异地如何直接结算?

答:本溪参保人:今年7月1日我市开展糖尿病、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4个门诊慢特病异地直接结算工作。参保人员经门诊慢特病待遇资格申请认定,并已办理“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异地备案后,使用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即可直接报销结算,待遇标准按我市现有标准执行。

 

温馨提示:我市参保人在异地就医时需到就医地已开通门诊“慢特病”直接结算服务的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并注意该定点医疗机构是否开设与之相符的病种。
    外地参保人:来我市就医的,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等5个门诊慢特病病种,已检诊符合条件的,且参保地已经开通门诊慢特病异地直接结算功能的,可在我市具有资质的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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