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南芬生态环境分局联合区动监局对 辖区养猪场进行现场排查
为加快建设辽东绿色经济区,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按照《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辽宁省推进“一圈一带两区”区域协调发展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辽政发[2022]6号)和《关于开展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运行情况排查工作的通知》(本环发[2022]67号)文件要求,2022年9月15日,南芬生态分局联合南芬区动监局,由本溪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执法七科副科长张震、区动监局工作人员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畜禽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运行情况排查工作。
执法人员对本溪市红运种猪场和本溪市下马塘新阳光养猪场的粪污处理设施运行情况进行了检查,现场查看了养猪场污染防治设施运行及粪污利用转运台账等情况。2家养猪场均能按照相关要求配备并安装粪污处理配套设施,现场检查未发现环境违法行为。
执法人员进行了现场指导并提出相关要求:希望两家养猪场要高度重视,提高环保意识,要在已有设施完备的基础上继续对粪污处理设施及时维护,不断提高粪污综合利用率,对排查出的管理问题,要立即整改,避免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
此次排查工作,执法人员对相关信息进行了记录,并建立了台账,做到了家数清、底数明,为更好的服务企业、监管企业打下坚实的基础。下一步,南芬生态环境分局会进一步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工作,严防畜禽养殖污染等环境违法问题发生,为辖区百姓提供一个干净、卫生、美丽的宜居生活环境。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