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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芬区法院 开展“初始案件质量” 专项评价强化案件评查活动

作者: 来源:区法院 发布时间:2022-09-23 08:35:24 浏览次数: 【字体:

 

为深入推进强基工程,不断夯实司法根基,根据《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开开展基层法院案件质量专项评查活动的工作方案》(辽高法办【2022】2号),南芬法院通过网上评查电子卷宗评查等信息化评查方式,积极开展案件质量专项活动,针对交叉评查结果,院领导高度重视并提出多项提高案件措施。一是加强日常评查。将开展日常案件评查作为确保办案质量的一项基础性工作,认真部署,精心组织。通过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检查,将评查结果纳入部门和法官个人业绩档案,并向全院通报。建立案件质量奖惩激励机制,案件质量评查通报结作为各部门工作目标年度考核和法官评先评优、晋级晋职、司法责任的依据之一。审监庭负责日常评查,确保抽查率达到30%以上。确保每名员额法官均有案件接受评查,做到全覆盖。从评查情况看,案件质效整体良好,特别是超审限案件数量明显减少。二是强化重点评查。对被中院发回重审、改判的案件进行重点评查。坚持从程序适用、证据采信、事实认定、法律适用、法官自由裁量权行使等方面,逐案进行评查。大部分案件诉讼程序规范、实体处理得当;对初评存疑案件纳入“问题存疑案件库”,案件评查委员会进行复评甄别。加强案件质量评查结果的处理和运用。三是组织专项评查。按照结案情况,定期组织专项评查活动。坚持问题导向,结合司法规范化水平提升、决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重点工作要求,专项评查相结合的案件质量监督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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