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生态环境局南芬区分局扎实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环境监管工作
为加强生态环境领域事中事后监管,按照《本溪市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随机抽查制度落实方案》、《本溪市生态环境局“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细则》暂行实施规定,本溪市生态环境局南芬区分局贯彻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要求,扎实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环境监管工作。
通过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了2023年1月份双随机抽查执法人员及被抽查单位。共抽取双随机抽查执法人员5名,分成2组;被抽查单位12家,其中重点企业2家,一般企业10家。
执法人员对本溪钢铁(集团)热力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南芬锅炉房)、本溪钢铁(集团)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本溪聚鑫达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本钢露天综合厂等7家在产企业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排污许可制度落实情况、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管理情况、建设项目环评及批复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在产企业均能按照环评工艺生产,污染防治设施有效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未发现环境违法行为。本钢轮胎翻新厂、下马塘永宏涂料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处于停产状态。
下一步,南芬区分局坚持将“双随机、一公开”环境监管模式作为主要日常监管方式,及时将抽查情况及违法行为查处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开,接受公众监督。帮助企业提升自身生态环境管理水平、提高守法意识,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切实保障南芬辖区环境质量的持续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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