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芬区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3年,南芬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突出重点、抓住关键,加快推进《南芬区贯彻<辽宁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任务与责任分工方案》落细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不断提升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及满意度,为实施好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实现南芬全面振兴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高质量发展
(一)扎实推进中央依法治国办市县法治建设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强化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制定整改方案、组建工作专班,按照区委主要领导批示要求,副区级领导以上率下,带头抓部署、抓协调、抓整改;区委法建办先后组织召开推进会议,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各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自觉把整改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全区上下联动一体推进整改工作。目前,227项整改措施已全部完成,完成率为100%。
(二)推动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走深走实。深刻认识习近平法治思想重大意义及核心要义,将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八五”普法规划,纳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纳入全区党员干部培训教育体系及领导干部提拔任前理论测试。年轻干部及正科级领导干部培训班开设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课程。结合实际制定宣讲活动方案,副区级领导带头宣讲、执法机关下基层宣讲、法治干部“以案说法”,切实增强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本领。各普法单位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进农村、进社区、进机关、进企业、进校园、进军营、进网络。进一步加强学习培训,先后4次召开专题培训活动。为180名“法律明白人”订购指导用书。各单位学好用好《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汇编》。利用“南芬普法”微信公众号、“南芬普法”微博号、“南芬普法”抖音号,推送普法作品等信息等120余次,阅读人数16000余人次。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测试及效果评价,逐步达到以考促学、学用结合的目的和效果,不断把学习宣传贯彻引向深入。
(三)持续推动普法工作见行见效。深入开展宪法学习宣传,将宪法及修正案的学习列为各级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的必修课。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主题宣传活动,各单位举行宪法宣誓仪式,积极组织参与本溪市2023年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宪法法律知识网络考试,以文艺演出的形式让宪法走进百姓,各社区共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份。针对农民群众法治需求和关注的热点问题开展宣传。面向企业开展依法治企、合规经营、依法维权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为驻区某部队和武装部送去普法书籍、宣传挂图及宣传册。开展培育青少年核心价值观主题开放日活动,教育引导学生树立学法尊法守法意识。多种形式学习宣传民法典,组织开展“民法典送法小分队”法律宣传活动,普法咨询30人次,发放宣传册200份,宣传单4000余份。针对企业实际,深入开展“法治体检”活动。利用新闻媒体、广播电视、门户网站等各类平台,广泛宣传民法典。组织开展以案释法、以案普法,向社会广泛发布典型案例。在南芬区39路公交站点、大峡谷4A级景区、金坑高铁站等地点设置民法典宣传栏。建成6个民法典宣传广场,同时,还建成法治广场和宪法广场,群众在休闲娱乐的同时,接受法治文化熏陶。
二、坚持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开创依法治区工作新局面
(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制定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对职责进行细化分解,切实增强法治建设工作的针对性、可操作性和实效性。同时,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作为干部考核、评价、使用的重要参考,不断压实领导法治建设责任。截至目前,《南芬区贯彻落实〈辽宁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任务与责任工作方案》任务举措104个,已完成87个,持续推进17个。
(二)有效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充分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传达中央依法治国办督察辽宁市县法治建设反馈会议精神、省市推进工作会议精神及吴澜书记批示要求,推进整改进展。对行政诉讼、行政复议与行政机关应诉等工作进行分析研判,建立诉讼案件定期通报制度。印发《街道职责准入制度》等文件,优化街道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推动人员、编制、资源向街道下沉。推动法治建设重点项目落实,切实解决群众法治需求,取得显著成效。
(三)开展2022年度区管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工作。全区33名党委和政府工作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按照述法报告规定的七个方面内容,提交述法工作报告。3月1日召开全区现场述法大会,5名党政主要负责人在大会上述法,区委书记作点评。区委法建办组织各成员单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公职律师等成立述法审核评议小组,对述法报告进行审核评议。党政主要负责人学法用法守法和推进法治建设的主动性自觉性明显提高,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头雁效应”越来越突出。
三、完善政府机构职能体系,稳步提升政府依法履职能力
(一)推动法律顾问工作提质增效。与辽宁平正律师事务所签订政府法律顾问合同,承担区委区政府,行政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工作。通过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的方式,为全区36个村(社区)提供法律咨询培训等法律服务。经济开发区及各街道办事处单独聘用法律顾问,进一步提升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截至目前,平正律师事务所对综合执法大队开展行政执法及行政复议中的法律实务专题讲解1次,提供咨询及参与各类案件160余件。
(二)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制定审核备案行政规范性文件3件,针对不是审核范围的出具意见表20份。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做到应清尽清,应改尽改,应废尽废。共清理行政规范性文件81件,废止1件,修改0件,保留80件。
(三)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审查。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明确决策责任。征集各部门上报29项决策事项,对照纳入目录范围事项,确定符合重大决策事项的3项,编制南芬区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四、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不断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深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专项监督暨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行动,着力推动落实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公示《2023年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南芬区联合行政执法工作规定》《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人员名单》《行政执法人员名册》等内容。督促各行政执法单位编制“四张清单”、公示权责事项清单、行政自由裁量权清单及行政执法决定(结果)信息。深入贯彻实施《辽宁省知识产权保护条例》,加大对侵犯知识产权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编制《南芬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先后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危险废物等专项整治行动。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组织全区符合执法资格报考条件人员参加执法资格考试,不断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二)认真开展案卷评查。根据确定抽查范围,由案卷评查工作小组,对区直各行政执法单位2022年6月1日至2023年5月31日期间行政执法案卷进行评查。其中,90分以上占案卷评查总数85.7%;80分--89分占案卷评查总数14.3%。评查后下发整改通知单3份,目前已全部完成整改。
(三)助推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优化。认真贯彻落实《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落实“非禁即入”。动态管理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并向社会公开。编制《南芬区各行业领域壮大市场主体优惠政策汇编》,推出69条优惠措施。建立涉企优惠政策目录清单并及时向社会公开。编制《南芬区31项政务服务事项集成化办理业务标准规范》,持续开展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深化“综合窗口”改革,设立帮代办、办不成事反映窗口。政法各单位开展法治化营商环境评价工作,形成自查报告。加强政企沟通,领导干部服务企业情况实现使用辽事通政企互动平台网上办理,共录入服务日志580条。制定府院联动工作办法,推动府院联动机制运行。积极、稳妥、审慎审理涉民营企业民商事案件,兼顾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和保障涉案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帮助企业解决遇到的矛盾纠纷和涉法涉诉问题,全力营造稳定公开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五、促进公平正义,推动复议应诉各项工作深入开展
(一)提高行政复议公信力。认真执行立案受理登记、审理、集中讨论等制度,督促各相关单位主动参加行政复议工作,在法定期限内提交行政复议书面答复以及相关证据、依据等材料。开展自查自纠,调研行政复议对行政争议化解情况。按要求完成行政复议工作人员配备工作。
(二)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责任落实。贯彻落实市区领导在《全市法治建设情况通报》的批示精神及《关于加强和改进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的意见》《本溪市行政机关行政诉讼败诉、行政复议被纠错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三项重点工作”专项治理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各项要求,印发《诉讼案件定期通报制度》,发挥“关键少数”在政策把握、增进互信、矛盾化解中的关键作用,切实提高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能力。区法院共开庭审理行政案件6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为100%。
六、突出法治为民理念,不断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一)进一步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召开“四所一庭”部署落实会议,明确任务分工、落实工作措施。制定《南芬区司法局个人极端案(事)件防范化解工作实施方案》,持续开展矛盾风险隐患排查化解工作。全面推动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体系建设,“村居民评理说事点”逐步提档升级,增设个人调解室3个。全方位开展矛盾纠纷排查,村(社区)共开展矛盾纠纷排查371次,各人民调委会受理纠纷526件,全部调解成功。建立“一社区一警两辅一网格员”和“一村一警一辅一治保员”。培养优秀人民调解员,下马塘派出所退休民警王进文、郭家社区李媛在全市进行经验交流,郭家社区李媛被评为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同时获辽宁省二十佳“法律明白人”殊荣,起到良好典型示范作用。
(二)加大法律援助力度。受理指派案件64件,民事案件14件、刑事案件50件。持续提供无偿、无区分法律咨询,线上、线下向辖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法律引导30余人次。及时足额发放法律援助办案补贴。开展“法援惠民生,关爱残疾人”残疾人普法宣传活动。“八一”建军节开展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宣传活动,向群众宣传普及军人军属法律知识。“九九重阳节”开展“法律援助惠民生.关爱老年人”法律援助宣传活动,现场发放法律手册100余份,切实增强全社会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意识。
(三)完善公证机制。不断优化公证服务模式、服务机制,充分发挥公证职能作用。结合主题教育和“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对当事人亲自办证有困难的,实行上门服务。为瘫痪在床、行动不便的高龄老人上门办理公证业务53件,用实际行动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的理念。不断优化窗口服务功效,发挥“头雁”效应和“种子”效应,把“办事不找关系、用权不图好处”贯穿于政务服务的全流程。获评第二批“清风辽宁政务窗口”荣誉称号。
(四)进一步提高司法所工作规范化水平。深刻认识创建星级司法所工作的重要性,加强星级司法所建设,全区3个司法所分别达到三星级、四星级、五星级规范化水平,并通过省司法厅验收,切实提升服务群众水平。
七、坚持统筹规划,加强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
(一)做好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认真做好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分办、催办、汇总、反馈及总结等工作,38件人大建议、38件政协提案全部办结。
(二)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定《南芬区2023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为全年政务公开工作提供根本遵循。组织开展第十七届“5.15”政务公开日活动,100余名业务骨干与群众“零距离”互动,提高群众对政府工作的知晓度和参与度。印发《南芬区政府信息发布审查工作规范》,健全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确保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信息的权威性、及时性、准确性、严肃性和安全性,全年发布信息6700余条。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高质量完成答复2件。
(三)组织开展法治建设群众满意度调查。加强老年人基本服务保障,开展老年健康宣传周活动,普及老年人的中医养生知识、技术和方法,现场免费发放宣传手册1290份。确定法治为民办实事项目14项,采用季调度的方式推进各项重点任务。深入了解法治建设工作成效和基层干部群众对法治建设的满意度,组织全区2916人参加了调查问卷,调查报告已作为全区各部门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法治建设工作的重要依据。
虽然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一定成效,但与省委、市委工作要求和全区人民群众期待相比,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比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还需持续用力;人员配备、办公面积及办案专用设备仍未达到标准;在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方面、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人民调解工作、“全员法考”氛围不浓等方面仍存在短板和不足,需要在下一步工作中不断改进提高。
2024年,南芬区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围绕实施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着力规范行政决策、提升执法水平,强化法治人才培养、使用和储备。把法治环境建设作为优化营商环境最突出最紧迫的任务,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不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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