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次人大常委会会议纪要
2017年3月7日,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刚在区人大常委会议室主持召开了区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乃秀、潘生学、赵红岭、贾桂艳参加会议,区政府副区长张文政、区人民法院院长金上杰、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朱尚春、各街道人工委专职副主任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区公安分局副局于慧峰所作的《关于禁毒工作的报告》;听取了区人社局局长刘旭堂所作的《关于对就业困难人员实行政策扶助情况的工作报告》;听取了区林业局局长张树山所作的《关于林权制度改革的工作情况报告》。
会上司法局局长郎坤宇作了《南芬区“七五”普法规划》起草情况的汇报,并把《南芬区“七五”普法规划》材料发给常委,待常委审阅提出意见和建议后,在下一次人大常委会上进行表决。会上听取了区财政局局长邵晖所作的《关于政府购买服务融资的议案》经过会议表决通过了这个议案。
本次会议进行了人事任免,免去孟庆君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职务,任命王凤双为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由于工作调转,穆世家、宫明镜两位人大常委会委员调任政府部门工作,会上通过了二人的辞呈,二人不再担任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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