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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7日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会议纪要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1-11-01 16:31:33 浏览次数: 【字体:


20211027日,区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学武,副主任赵翊、赵红岭、贾桂艳、邵晖和常委共计18人参加会议。区委常委、副区长彭志超区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刘鑫;区人民法院院长李维;区人民检察院政治部主任韦武列席会议。会议由区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学武主持,现会议纪要如下

一、会议表决通过了相关人员职务的人事任免。

决定免去:

王凤双同志南芬区人大办公室主任职务

毕海波同志南芬区人大科教文卫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张世刚同志南芬区交通运输局局长职务

沈君同志南芬区农业农村局局长职务

苑朋举同志南芬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职务

马冬同志南芬区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孙文彤同志南芬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杨英权同志南芬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朱尚春同志南芬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马忠伟同志南芬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决定任命:

沈君同志为南芬区人大科教文卫工作委员会主任

苑朋举同志为南芬区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主任

王凤双同志为南芬区人大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

蔡义川同志为南芬区人大办公室主任

王珣同志为南芬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张世刚同志为南芬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于海洋同志为南芬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许杭同志为南芬区监察委员会委员

朱尚春同志为南芬区人民法院副院长

周洪标同志为南芬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马佳同志为南芬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孙源同志为南芬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二、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南芬区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邵晖《关于南芬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的审核报告》。我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总名额为153名,各选区依法选举产生南芬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共149名,尚有4名代表未选出,今后将依法补选。经审查,133名代表的选举符合法律规定,代表资格全部有效。常委会表决通过该《报告》。

三、会议听取区财政局局长李忠全受区政府委托作的《2020年度国有资产管理的综合报告》。会议要求相关部门要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避免资产流失;要完善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和管理体制,提高国有资产的管理和治理水平。

四、会议听取区发改局局长刘恒国受区政府委托作《2021年南芬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1~8月执行情况报告》。会议认为全区经济形势稳中向好的成果来之不易。建议围绕市委实施“四大战略”,建设“五个本溪”目标,争取政策支持,加快产业转型,优化营商环境,防范风险,推进我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五、会议听取区文旅局副局长杨大志作的《南芬区旅游工作报告》。会议认为在推进全域旅游示范区建设上,起步快,动手早,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距实现全区全年全域旅游示范区建设目标,还有许多工作需要推进。会议建议:要提升旅游品质,丰富旅游产品。要加强旅游业与相关产业深度融合,开拓旅游市场。要加大招商力度,培育旅游龙头企业,营造宽松旅游发展环境。充分利用水系连通工程建设,推进景观打造、项目建设、环境改善,逐步完善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强化配套服务,提升全区旅游档次和品位。

六、会议听取区农业农村局局长张世刚受区政府委托作的《河长制工作开展情况报告》。会议认为,河长制工作为我区水系连通工程及水美乡村建设推进提供坚实的保障。建议:要提高政治站位,贯彻“生态立市”发展战略要坚持问题导向,落实管理责任。要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提高执法水平,加强基层队伍建设,完善政策机制。

出席:王学武  赵  翊   赵红岭   贾桂艳   邵  晖

    王凤双  杜丽军  栾鸿云    韩延竹  崔学才      

于海洋   毕海波    刘刚忱  王光武  姚玉刚  

金艳丽  苏  歌  李春英   

 

列 席:彭志超   刘  鑫   李  维   韦  武  李忠全

     刘恒国  张世刚  杨大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