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纪要
2018年7月26日,区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次常委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刚,副主任李乃秀、赵红岭、贾桂艳、邵晖参加会议。区政府常务副区长顾军;区法院院长金上杰;区检察院检察长张春江列席会议。会议由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刚主持。
现将本次会议纪要如下:
1、审议批准了区政府关于2017年财政决算及2018年财政预算上半年执行情况的报告,审查批准了2017年区本级财政决算。
由区财政局局长杨于同志作《区政府关于2017年财政决算及2018年财政预算上半年执行情况的报告》,随后由区人大经济工作委员会主任姚立君同志代表区人大经济工作委员会宣读《关于2017年区本级财政决算和2018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审查报告(草案)》。以上两个报告经区人大常委会委员表决一致通过。
2、听取区审计局局长赵刚同志《关于区政府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和其它财政收支及2016年度审计意见落实情况的工作报告》。
3、听取文广局局长那凌雯同志《关于区政府基层文化活动开展的工作报告》。
会议最后,刘刚主任作了三点强调:
一是2017年区政府及财税部门面对经济持续下行的压力,开源节流,实现了财政收支平衡,要完成2018年的财税工作,任务仍十分艰巨和繁重。对于这次审计出来的问题,相关单位要按要求及时进行整改,区人大常委会将适时安排听取整改情况报告。区政府基层文化活动开展的有声有色,丰富了地区群众的业余文化生活。
二是简要传达省市人大有关建设“两个机关”站位“两个一线”会议精神,进一步明确新时期人大工作的使命和任务,推进“三抓三促”工作部署全面落实。
三是区人大已于7月下旬组织街道人工委和部分社区、村有关人员到东兴办事处及明山区锦峪社区参观学习了代表之家的建设情况,9月中旬,我们也要打造五所达到一定标准的代表之家,为基层代表解决学习、活动、接待群众场所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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