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群导航

市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站群

县区政府站群

  • 无障碍版
  • 网站地图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您的位置:首页 >南芬人大>人大工作>详细内容

南芬区人大视察城乡低保提标工作

作者:区人大 来源:区人大 发布时间:2015-10-19 14:26:00 浏览次数: 【字体:

     10月11日,南芬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刚,带领部分区人大代表对城乡低保提标工作情况进行了视察。视察组通过查看资料、听取汇报,对低保工作的各项情况进行了系统的了解,并深入部分低保户家中,实地查看了低保户生活和低保资金发放情况。
    在区民政局会议室召开的座谈会上,视察组听取了区民政局关于城乡低保提标工作情况的汇报:全区应保城乡低保对象2832人,其中城镇低保对象1739人,农村低保对象1093人。城镇居民月人均收入由原来的460元,提高到493元。农村低保标准年人均收入由原来的3096元提高到3408元。分散供养由原来3612元提高到3408元。五保集中供养由原来的每人每年5379元,提高到6025元。
    会上视察组对区民政局的城乡低保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各位代表也针对低保提标工作进行了询问。视察组指出城乡低保是得民心、顺民意的德政善举,要定位于“群众认可、人民满意”目标,切实把工作做实,把好事办好。代表们同时建议:
    一是加强低保工作动态管理。要根据低保家庭收入变化及时调整低保金,使政府有限的资金切实用在需要帮助的人群身上。
    二是完善科学的运行机制。要严格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对保障标准、保障范围、低保家庭收入核算和保障对象的确定等关键环节要进行明确界定;严格申请、审核、审批等程序,严格公示,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低保工作运行机制。确保应保尽保,应退即退。
    三是加强监督。城乡低保资金关系到城乡困难群众的正常生活。财政、审计、民政等部门,要定期对低保资金发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单位和个人违反城乡低保资金政策的行为应视其情节轻重进行处理,对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为确保低保资金发放公平、公正、公开,民政部门、财政部门和各街道要设立并公开咨询、监督电话,受理群众咨询、投诉、举报,从而杜绝“人情保”、“关系保”。
    四是要标本兼治,帮扶并举。既要保证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又要同再就业结合起来,多角度、多层面开发适合低保人员的就业岗位,通过重新上岗,劳动自救,使低保对象从根本上摆脱贫困,回报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