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工作情况的汇报
南芬区公共行政服务中心主任 马帅
2018年7月24日
一、基本情况
行政服务中心作为政务服务的窗口单位,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区人大的监督下,坚持以深化政审批制度改革为动力,以加强标准化建设为抓手,以提高群众满意度为目标,主动作为,靠前服务,对标先进,不断优化我区的政务服务环境,推进中心各项工作稳步向前发展。
去年上半年我区新行政服务中心正式启用,大厅面积由原有的300㎡增至1400㎡,服务窗口有原有的8个增至52个,进驻部门有原有的3个增至23个。经过一年来的努力中心各项工作取得显著实效,服务环境、服务功能、服务效率等方面均得到大幅提升,使企业和群众办事更方便、更快捷,中心整体工作位于全市县区前列。
2017年1月至今年6月,全区共受理各类审批和服务事项18575件,其中即办件10978件,占59.1%,承诺件7593件,占40.9%;审批类4237件,占22.8%,其他服务类14338件,占77.2%。即办件事项按时办结率为100%,承诺件提前办结率为98%;财政窗口共受理非税收入171笔,1013万元。
二、主要工作情况
一是落实“两集中、两到位”工作。在全市各县区中,率先完成涉及建设项目审批部门的进驻中心窗口办公,在进驻部门数量、窗口数量及人员总数列第一位。区发改局、经投局、环保局、城住局等建设项目审批环节的相关部门全部选派骨干力量进驻中心,其中区城住局规划站、招标办、村镇办,区招商局,财政局采购办整体进驻中心办公;积极协调社保办事处、不动产登记中心、公安分局身份证业务、公章刻制业务、消防大队等市直部门驻区单位进驻中心窗口,极大方便了群众办事。截至目前进驻行政服务中心部门23个,进驻人员43人,启用服务窗口39个。
二是进一步落实简政放权,坚持放管结合。按照国务院和省、市有关要求,从审批事项精减、审批流程优化上下功夫,会同审改办完成第六轮的审批服务事项调整、政务服务事项目录编制、前置要件清单编制等工作,对全区所有行政权力形成清单并实行动态管理。目前,全区行政许可事项类141项、其他服务事项类18项,涉及部门23个,全部进驻中心办理。并按照《行政许可标准化》规范要求,逐项编制《办事服务指南》。目录和办事指南在网上审批平台网站、中心LED显示屏和窗口进行公开,方便企业和群众查询。
三是开展项目“代办帮办”工作机制。建立我区投资项目审批协同代办主动帮办工作机制,在中心设立“项目协同代办”服务窗口,中心和招商局负责协调各部门,秉承“店小二”工作理念,对企业和投资项目开展全面、准确的综合服务。一年来,全程帮助辽宁朗越智慧照明、辽宁好管家服务等15家企业办理工商注册、营业执照、公章、项目备案、规划、环保、国土等手续。“代办帮办”工作机制的设立,突出实时帮办、精准帮办、高效帮办的全方位服务,努力做到项目进展到哪里,服务就跟进到哪里,有效的促进了企业投资项目尽早落地、投产达产。
四是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积极推行“先照后证”、“工商登记全程电子化”登记制度,深入推进“五证合一”、“多证合一”登记制度。上半年共办理登记业务559笔,其中新设各类市场主体224户,与去年同期持平;完成“多证合一”673户,占总企业数的87.06%,;有序推进个体户“两证整合”工作,共颁发个体户“两证整合”营业执照953户。实时更新《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和《企业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前置审批事项指导目录》。坚持审批服务事项、流程、要件、时限公开,编制服务指南和告知单,进一步创新工作制度,提高企业注册和项目审批服务效率。
五是强化制度管理。在中心窗口全面推行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等制度,各审批服务事项全部编制完成《办事服务指南》,审批要件、流程、时限等内容全部在网站和大厅公开,并订成册在窗口摆放,方便查看。落实“三公开”制度,即部门中层以上领导任窗口首席代表,职务、姓名、电话三公开。进驻部门的首席代表每周至少一天在中心窗口工作,接待群众办事。加强工作纪律建设,规范工作人员服务态度、提升服务质量、提高办事效率,杜绝“体外循环”、超时办结现象出现,优化窗口服务质量。
六是开展“纠四风”、“办事难”专项整治工作。针对服务窗口单位服务意识不强,服务态度差,办事“推绕拖”等问题,梳理出专项整治的11项重点工作任务,并逐项制定整治措施,进一步端正服务态度,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服务质量,提升工作效率。召开加强工作作风建设专题会议,要求各进驻中心部门要严格执行各项工作制度,严肃电子考勤、请销假及日常工作管理纪律要求,杜绝迟到早退、上班时间玩手机、吃东西、坐姿不端正等现象的发生。为方便群众办事,解决群众“办事难”问题,自2018年5月5日起,个体工商登记注册、社保、不动产登记、身份证办理、公章刻制、就业服务、婚姻登记、公证等涉及公共服务和便民服务事项部门的窗口实行“双休日不休息”工作制,双休日对外办公。区市场局在中心大厅增设企业自助核名区,企业可自主完成名称初步核准,提高效率,方便企业。开展“减证便民”专项行动,取消了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能通过其他证照证明的重复证明材料,彻底杜绝了“奇葩证明”、“循环证明”现象的发生,最大限度的减少了申请人提供的证明材料数量,提高了办事效率。在全区营商环境工作部门测评中,企业和群众对行政中心工作满意率较高。通过专项整治,各部门窗口工作效率得到进一步提升,提高服务意识和质量进一步提高,切实加强了机关工作作风转变,解决窗口人员服务质量差办事效率低等问题。
七是落实“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任务。今年3月份“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启动以来,按照工作要求,扎实开展工作。会同审改办对全区各部门行政权力进行进一步清理,与各部门逐项研究,对能够实现“最多跑一次”的事项纳入清单,在网站和实体大厅对外公开。目前,已完成两批《“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第一批43项、第二批99项,9月底将公布第三批《事项清单》,力争实现“最多跑一次”事项数量达到80%。
三、下步工作安排
一是继续落实简政放权工作。按照省市政府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动态管理审批服务事项和进驻中心事项,完成好各类清单的梳理工作,进一步推进事项办理的“精简”和“优化”。开展政务服务事项“三级五统一”工作,按照省政府的制定的新标准统一编制《南芬区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和《南芬区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做好对审改办确定的行政权力的进驻承接工作,做到及时与部门对接、及时安排入厅。
二是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提高政府新形象。严格落实《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加大政务服务环境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治力度,对部门承接下放权力不到位、审批时限长、不按要求进驻中心、服务指南不公开等问题进行监督,发现问题立行立改,进一步优化南芬区营商环境,提高公众对政府服务满意度。
三是进一步落实“两集中、两到位”工作。在现有的工作基础上,继续推进审批事项的集中办理工作,有效解决个别部门审批权力不集中、“各管一摊”现象,提高整体审批效能,坚决杜绝审批事项“两头受理”和“体外循环”现象。进一步完善《审批事项办理程序及管理办法》,会同发改、城建、环保等部门研究涉及建设项目、重大投资项目并联审批等事项的办理办法,压缩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率。
四是加强工作作风建设,规范服务中心运行。坚持以方便企业和广大群众办事为原则,科学设置服务流程,完善服务设施,严格落实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加强对窗口人员推诿扯皮、服务态度差、办事效率低等情况的监管,强化考勤管理,建立通报制度,全面提高政务服务水平,推进中心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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