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大生态法制专班召开工作会议
2020年5月27日,区人大生态法制专班召开工作会议,明确法制专班工作主要内容,安排布置下一阶段生态法制专班工作计划,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刚,副主任李乃秀、邵晖参加会议。区人大法制委主任白淑艳主持,区发改局、区工信局、区司法局、区住建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文旅局、区林业局、区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局南芬分局,区人大经济委、科教文卫委、社会委主要领导参加。
会议首先由区人大法制委主任白淑艳解读《本溪市生态立市条例》,并对条例中涉及到专班成员单位工作职责的条款进行分配。
刘刚主任对《中共本溪市委关于生态立市 推进绿色发展的意见》进行了解读,明确了生态立市工作的定位、目标及重点任务,要求专班成员单位尽快与市相关部门进行对接,明确生态立市工作的具体任务。同时向各成员单位征求《本溪市枫树资源保护条例》意见。
刘刚主任最后强调三点。一是明确了生态法制专班主要工作内容,一方面配合我市生态立市“1+N”配套条例的调研、制定等工作,提出我区对相关条例的意见建议,另一方面加强对已颁布执行的生态立市条例及配套条例进行执法检查。二是《本溪市生态立市条例》在我省率先研究、制定、颁布的市级条例,是市委的重点工作之一,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扎实执行。三是区人大法制委要及时与区委办、区发改局联系,了解各相关单位的工作计划,尽快拟定完成法制专班执法检查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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