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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芬区人大常委会 关于坚定不移推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决议

作者: 来源:区人大 发布时间:2022-05-24 09:03:18 浏览次数: 【字体: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区委关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决策部署,全面提升全区人民文明素质、城文明程度,增强城区综合竞争力,动员全区人民积极投身到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结合我区实际,特作如下决议:

一、统一思想认识,坚定创建信心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是区委、区政府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理念的具体实践,是增强城区内涵、提升城区品质、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大举措,是符合全区人民根本利益,顺应全区人民群众期盼的一项民心工程。全区各单位和广大人民群众要积极关心支持和参与创建工作,扎实宣传创建内容,努力营造创建氛围,探索拓展创建途径,形成上下同心各方协力的创建格局,在更高层次、更高水平上推动创建工作,推动“锦绣南芬、兴旺南芬、智汇南芬、幸福南芬”建设。

二、坚持问题导向,着力补齐短板

深入贯彻落实《南芬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三年行动计划》,对标《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聚焦城乡环境面貌、社会公共秩序、公共服务水平、群众生活质量等方面重点任务,坚持不懈推进实施12项工程。认真查找差距、明确任务清单、狠抓工作落实,着力解决街巷村路“脏”、交通秩序“乱”、城乡管理“粗”的问题,着力改善城乡整体形象。

三、立足以民为本,动员全民参与

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把让人民群众满意作为衡量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成效的首要标准。一要坚持创建为民。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核心在为人民创造幸福。通过创城打造经济发展的“强磁场”,吸引人气、繁荣商气、集聚财气,让人民群众充分享受发展红利。二要坚持创建惠民。聚焦群众呼声最强烈、意见最集中的领域,着力解决好城区功能与群众需求不相匹配、城乡发展水平与群众感受度不相匹配的问题,让人民群众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三要坚持创建靠民。创城工作是一场必须发动群众、依靠群众才能打赢的“人民战争”。要充分发挥广大人民群众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中的主人翁作用,要把每个街道、每个社区(村)、每个单位、每个居民都发动起来,使群众成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坚定支持者、积极参与者、有力推动者、真正受益者,形成全民创建的强大合力。要时刻以群众利益为出发点、落脚点,在科学规划、日常管理中回应群众期盼,凸显以人为本。要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充分利用各类媒体进行广泛系统深入宣传,努力形成全方位、大规模、立体化、无缝隙的宣传态势,全面提升群众对创城工作的知晓率、满意率、参与率。

四、注重日常教育,提升文明素质

要牢固树立“先塑文明人、再建文明城”的理念,把提升居民文明素质作为创建之本,在全社会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日常化、具体化、形象化、生活化,持续强化教育引导、实践养成、制度保障,不断提升公民道德素质。要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宣传教育,要积极运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组织开展灵魂铸造、诚信建设、志愿服务、文化传承和文明劝导等文明社会风尚行动,深入开展各类主题实践和评选表彰活动,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让身边的人带动身边的人,推动形成爱国爱家、相亲相爱、向上向善、共建共享的社会主义文明新风尚。要开展系列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以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教育为重点,引导人们养成讲文明、讲卫生、讲科学的健康生活方式;提倡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禁捕禁食野生动物,树立爱护动物、友善环境、崇尚文明的社会风尚。要积极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工作网络,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营造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要大力倡导文明服务,在服务业和窗口单位持续开展规范化服务创评活动,实施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提高各领域各行业文明服务水平。

五、发挥人大优势,汇聚创建合力

区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根本政治制度优势和常委会职能作用,坚持监督与支持并重,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深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一线,围绕区委、区政府提出的目标任务主动作为,组织人大代表定期开展视察活动,汇集、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督促有关方面落实文明城市创建的各项工作。各级人大代表及人大工作者要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区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充分发挥广泛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积极参与、带头宣传和主动落实文明城市创建各项工作,主动亮身份、当先锋、作表率,认真履职尽责,积极建言献策,展示为民履职良好形象,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作出应有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