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芬区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提请丁波等12名同志辞去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请求的审查报告
——在2023年11月10日南芬区第十届人大常委会 第14次会议上
南芬区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 邵 晖
根据选举法的规定和省人大常委会有关决定,我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现有代表149名,期间丁波、王光武、朱成哲、班悦、高翔、袭祝涛6名代表因工作变动调离本行政区,代表职务自然终止;于飞代表病故其代表职务自然终止;宋长武、刘刚忱、刘桂霞、赵翊、穆世家5名代表因工作调整或退休等原因,本人向区人大常委会提出辞去人大代表职务的请求。以上12名代表中于飞、王光武、刘刚忱、穆世家常委会委员职务也自行终止。根据《代表法》有关规定,经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对以上12名同志代表资格的审查,认定终止以上12名同志南芬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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