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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芬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二十次会议纪要

作者: 来源:区人大 发布时间:2024-09-14 14:52:22 浏览次数: 【字体:

 

2024年9月13日,南芬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开第二十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学武,副主任贾桂艳、于世斌参加会议。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徐长清,区纪委副书记卢作义,区人民法院院长李维,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玉列席会议。会议由区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学武主持,现会议纪要如下:

会议首先审议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会议决定免去:何志伟同志南芬区思山岭街道人工委主任、沈君同志南芬区人大科教文卫工作委员会主任、苑朋举同志南芬区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主任、董绍智同志南芬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刘旭堂同志南芬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栗红同志南芬区审计局局长、那凌雯同志南芬区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局长、姜莉同志南芬区司法局局长、马佳同志南芬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张立顺同志南芬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决定任命:邵大新同志为南芬区思山岭街道人工委主任、王珈琪同志为南芬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栗红同志为南芬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李巍同志为南芬区审计局局长、王政达同志为南芬区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局长、孟庆君同志为南芬区卫生健康局局长、马佳同志为南芬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会议为新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并组织新任命人员进行了宪法宣誓。

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区理论关于2023年财政决算及2024年财政预算上半年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区政府关于2023年财政预算执行和其它财政收支审计情况的工作报告;形成了《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区政府<关于南芬区2023年财政决算和2024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草案)》,并表决通过了区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提请的关于2023年区本级财政决算决议(草案)。

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区政府关于2024年财政预算调整的议案。表决通过了区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提请的关于批准2024年财政预算调整的决议(草案)。

会议听取了区政府关于2024年南芬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1-6月执行情况报告。会议认为,上半年,全区上下深入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及“六个年”活动的工作部署,各项重要指标增速超过全市平均水平,并实现了“双过半”,重点支出保障有力,经济运行呈现稳中有进、持续增长态势,成绩来之不易,常委会给予充分肯定。针对存在的问题,会议建议:一是要紧紧围绕年初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不断提振干事创业精气神,认真分析研究短板、弱项,积极破解发展难题,确保全年目标任务圆满完成。二是要持续深化改革实践,有序推动产业结构赋能,加快培育新质生产力,奋力推动经济发展再上台阶。三是要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路,优化公共服务体系,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建设法治南芬平安南芬,不断丰富人民群众高品质供给,切实增强民生福祉。

出  席:王学武   贾桂艳   于世斌

      王  燚   王凤双   苏  歌   杜  丹

      杜丽军   李永红   李春英   李蒙蒙

      沈  君   宋爱国   金海礁   姚玉刚

      栾鸿云   崔学才   韩延竹   韩晓龙   

      蔡义川      

列  席:徐长清   卢作义   李  维   刘  玉  

      马海东   刘恒国   刘万刚

      邵大新   王珈琪   栗  红   李  巍

      王政达   孟庆君   马  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