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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南芬区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主题分类: 政府预算
发布日期: 2017-12-20 成文日期: 2017-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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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南芬区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发布时间:2017-12-20 08:40:45 【字体:


——2017126日在南芬区第九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南芬区财政局局长 邵 晖    

各位代表:    

  受区政府委托,我向本次会议作南芬区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请予审议,并提出宝贵意见。    

  一、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7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的监督支持下,全区财税部门以深化改革为动力,以依法理财为准绳,以保障民生为根本,立足财政工作新形势、新取向、新举措,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按照新预算法的要求,努力完成预算收支任务。    

  (一)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支情况      

  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情况:    

  预计到年末,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15500 万元,增加3010万元,增长24%。其中:国税完成6620万元,增加3436万元,增长108 %;地税完成6144万元,增加1023万元,增长20 %;财政完成2736万元,减少1449 万元,下降34.6 %    

  1、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按收入结构完成情况:    

  税收收入完成12288万元,增加4316 万元,增长54 %;非税收入完成3212万元,减少1306万元,下降29%    

  2、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按征收科目完成情况:    

  (1)税收收入中:增值税完成5570万元,增加2864 万元,增长105.8%;营业税完成25万元,减少793 万元,下降96.9 %;个人所得税完成746万,增加615万元,增长469.5%;企业所得税完成1190万,增加683 万元,增长134.7 %;房产税完成245万,增加86万元,增长54%;资源税完成2374万元,增加1292万元,增长119.4%;城市维护建设税完成765万元,增加294万元,增长62.4%;印花税完成147万元,增加83万元,增长129.7 %;城镇土地使用税完成500 万元,增加 163万元,增长48.4%;土地增值税完成3万元,减少250万元,下降98.8%;车船使用税完成 1万元,减少543 万元,下降99.8 %;耕地占用税完成28万元,减少301万元,下降91.5%;契税694万元,增加123万,增长21.5 %    

  (2)非税收入中: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完成5万元,减少16万,下降76.2%;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完成1189万元,减少267万元,下降18.3%;罚没收入完成1289万,减少1103万元,下降46.1%;专项收入完成729万元,增加80万元,增长12.3%    

  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支出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支出预计完成33402 万元,减支2232万元,下降 6%    

  主要支出项目完成情况: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627万元,增长37%;公共安全支出1456万元,下降28%;教育支出5569万元,增长1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441万元,增长49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59万元,下降5%;医疗卫生支出2733 万元,增长2 %;环境保护支出205万元,下降77%;城乡社区事务支出3213万元,下降29%;农林水事务支出5464万元,下降3%;交通运输321万元,下降7%;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285万元,增长117%;商品服务支出382万元,增长100%;住房保障支出985万元,下降83%;债券付息支出462万元,下降17%    

  2017年三公经费预计支出315万元,减少112万元,下降26%。其中:公务接待费19万元,下降13.6%;车辆运行费296万元,下降18.9%;出国经费、车辆购置费为零。    

  财政收支平衡情况:    

  当年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5500万元,上级财政补助收入22147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0万元,置换债券收入3381万元,上年结余2214万元总收入合计为43292万元。    

  当年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支出33402 万元,各项上解支出4827万元,置换债券支出3381万元,年终结余1682万元,合计总支出43292 万元。    

  收支相抵,当年财政收支总量平衡(以上收支为预计数,待财政决算编制会审后,相关数据还会微调)。    

  (二)政府性基金收支情况    

  2017年政府性基金收入预计完成10440万元,增长187.5%。其中:城镇公用事业附加费400万元,同比增长0.1% ;土地出让金9319万元,同比增长80.5%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52万元,同比增长100%;其他基金669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9360万元,增长79.7 %    

  政府性基金收入10440 万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调入资金以及结转后,收入总计为11697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9360万元,加上调出资金和上解支出等,支出总计为11697万元,实现收支平衡。    

  (三)社会保障基金收支情况    

  2017年社会保障基金收入预计完成3818万元,其中社会保障缴费收入2106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89 万元,本级财政补助1523 万元。社会保障基金支出预计完成3818万元,实现收支平衡。    

  (四)债务划转情况    

  截至11月末,我区债务总量为6.81亿元,其中系统内债务2.91亿元(含市政府划转的1.17亿元),系统外债务3.9亿元,债务总体规模较大。根据全市统一部署,我区向市属及区属国有企业划转债务2.48亿元,完成了市政府下达的债务划转任务。    

  为完成财政预算所做的主要工作    

  (一)加强财税征管,确保收入稳定增长。随着宏观经济的缓中趋稳,从年初起,我区大部分采选企业逐步开工生产,全年的财税征收情况也稳中向好。一是继续完善财税工作协调制度,定期召开税收协调会,积极应对和分析形势,妥善解决收入征管难题。二是深入重点税收企业开展税源调研活动,帮助企业排忧解难,提高企业发展活力;三是加强主体税种、重点税源和零散税收的征管,强化税收稽查,严防偷税、漏税行为,保障税收及时足额入库;四是继续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充分利用“综合治税信息共享平台”,加强纳税评估,挖掘增收潜力;五是积极盘活财政资金,提高非税收入征缴水平,进一步盘活长期闲置国有资产,确保非税应收尽收、足额入库;六是调整和完善财力保障机制,将“保工资”放在首位,并切实保障“保运转、保民生”任务目标顺利完成。    

  (二)发挥职能作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财政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多方筹集资金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一是积极争取上级资金,紧紧抓住区域战略发展等相关扶持政策良好机遇,立足自身优势、挖掘资源,增强申报项目的可靠性和竞争力,并加强对争取的专项资金监管,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截止11月末,共争取各类专项及转移支付资金1.6亿元,较去年翻了一番,为全区经济社会良好发展注入活力;二是强化经费支出管控。进一步规范财政支出行为,调整和优化支出结构,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建立健全差旅费、公务接待费、车辆使用费等管理制度,压缩“三公”经费支出,努力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实现了“三公”经费支出只减不增的目标;三是加快推进重点项目建设。进一步完善南芬城区基础设施建设,继续加大对棚户区改造、独立工矿区搬迁改造、水利工程等重点项目建设资金投入,优化城区生态环境,提升居民居住品质。    

  (三)优化支出结构,努力保障改善民生。在不断优化支出结构、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及公共服务基本支出的前提下,继续加大了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等民生方面的支出。一是落实强农惠农政策,不断加大财政投入,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二是完善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增加教育投入,改善办学条件,支持均衡发展;三是支持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改善城乡居民就医环境。预计年末,累计投入教育、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住房保障等重点项目资金总计1.7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例与上年持平。其中,三农支出5464万元,落实新农合、医疗救助等各类配套资金2733万元。    

  (四) 强化财政监管,提高财政资金绩效。一方面,不断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和完善财政管理方式改革,发挥“营改增”等各项税收改革的积极作用。另一方面,不断强化财政职能监管:一是强化预算管理。细化预算编制,将支出细化到具体项目、使用单位、功能科目和经济科目,严审预算项目,严格预算约束,强化预算执行。积极推进预决算公开,及时在政府网站公开部门预决算及 “三公”经费支出情况;二是强化财政监督管理。切实加强单位财务监督检查,聘请会计事务所专业人员对涉农办事处及村委会财务进行全面检查;配合市财政局、区巡查组对相关区直部门开展了中央、省、市专项资金落实情况的专项检查;三是扎实开展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和培训工作。聘请会计事务所业务骨干对全区各机关事业单位财务人员进行财务业务知识培训,提升部门财务管理水平。    

  (五) 创新投融资体制,发挥资金引导作用。2017年,我区成功实施了南芬城区污水处理厂PPP项目,该项目于今年六月完成了“两评一案”的编制及评审,并通过竞争性磋商方式确定了中标社会资本方。目前,我区已与社会资本方辽东水务控股有限公司签订了移交运营框架协议,辽东水务已从11月起正式进入运营。该项目作为全市第一例成功实施的存量转让PPP项目,成功的盘活了我区国有资产4400余万元,为我区污水处理提标改造提供了资金保障,减轻了财政压力,通过辽东水务专业化的运营,可有效提升污水处理效率,进一步改善南芬主城区面貌,实现了产业集群化发展优势及区政府与社会资本方的双赢。    

  各位代表,虽然我们今年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但我们还是要清醒地认识到在财政运行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不足:一是骨干税源增长乏力,拉动型新增税源增加不足;二是政府性债务沉重,还本付息压力较大,防范和化解财政运行风险任务艰巨;三是财政保障能力仍然较弱,保民生、保工资、保运转压力依旧存在。对此,我们将通观全局、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把握关键,正确处理好各方面关系,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二、2018年财政预算(草案)    

  2018年财政工作指导思想是:按照区委、区政府的总体部署,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积极适应把握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充分发挥财政职能,继续深化财政改革,依法加强财税征管,调整和优化支出结构,实现财政收入稳定增长,努力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量入为出,确保实现预算平衡。    

  (一)一般公共财政收支预算情况      

  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预计完成17050万元,比上年增长10%    

  1、按征收部门划分:    

  国税部门预计完成7300万元,增加680万元,增长10.3%;地税部门预计完成6900万元,增加756万元,增长12.3%;财政部门预计完成2850万元,增加114万元,增长4.2%    

  2、按收入结构划分:    

  (1)税收收入预计完成13700万元,增加1412万元,增长11.5%。其中,增值税完成6300万元,增加730万元,增长13.1%;营业税完成12万元,减少13万元,下降52%;个人所得税完成 634万元, 减少112万元,下降15%;企业所得税完成1160万元,减少30万元,下降2.5 %;房产税完成290万元,增加45万元,增长18.4%;资源税完成 3600万元,增加1226万元,增长51.6%;城市维护建设税完成700万元,减少65万元,下降8.5%;印花税完成150万元,增加3万元,增长2 %;城镇土地使用税完成550万元,增加50万元,增长10 %;土地增值税完成 3万元,与上年持平;车船使用税完成1万元,与上年持平;耕地占用税完成200万元,增加172万元,增长614.3%;契税100 万元,减少594万元,下降85.6%    

  (2)非税收入预计完成3350万元,增加138万元,增长4.3%。具体项目为: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完成1000万元,减少189万元,下降15.9%;罚没收入完成 1850万元,增加561万元,增长43.5%;专项收入完成500万元,减少229万元,下降31.4%    

  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支出情况:    

  2018年,全区公共财政预算支出预计完成35940万元。    

  1、支出的功能分类情况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335万元;公共安全支出199万元;教育支出535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212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44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110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483万元;环境保护支出173万元;城乡社区事务支出2672万元;农林水事务支出266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1141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309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5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000万元;债务付息支出500万元,其他支出1300万元。    

  22018年三公经费预计支出300万元,减少15万元,下降5%。其中:公务接待费18万元,下降5%;车辆运行费282万元,下降5%;出国经费、车辆购置费为零。    

含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财政收支平衡情况:    

  当年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7050万元,上级财政补助收入22708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600万元,上年结余1682万元,总收入合计为42040万元。    

当年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支出35940 万元,各项上解支出4600    

,年终结余1500万元,合计总支出42040万元。    

  不含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财政收支平衡情况:    

  当年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7050万元,上级财政补助收入10708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600万元,上年结余1682万元,总收入合计为,30040万元。    

  当年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支出23940 万元,各项上解支出4600万元,年终结余1500万元,合计总支出30040万元。    

  收支相抵,当年财政收支总量平衡(以上收支为预计数,待财政决算编制会审后,相关数据还会微调)    

(二)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情况    

  2018年政府性基金收入预计完成5580万元,下降46.6%。其中:土地出让金4700 万元,下降49.6%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600万元,增长1053.8% ;其他基金280万元,下降26.2%。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6080万元,下降65%    

  政府性基金收入5580 万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调入资金以及结转后,收入总计为8417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6080万元,加上调出资金和上解支出等,支出总计为8417万元,实现收支平衡。    

  (三)社会保障基金收支预算情况    

  2018年社会保障基金收入预计完成4101万元,其中社会保障缴费收入2246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48万元;本级财政补助1607万元。社会保障基金支出预计完成4101万元,实现收支平衡。    

 (四)债务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我区债务总支出预计为3455.52万元,其中系统内债务利息支出494.72万元,系统外购买服务支出、农发行重点建设基金收益支出及PPP项目支出三项共计2960.8万元,偿债压力巨大。    

(五)2018年主要工作    

  2018年,我们将坚定地用新发展理念统领发展全局,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五大发展理念”,为全面完成2018年各项财政工作目标及实现我区“两个先导区”的建设目标加压奋进,新的一年我们将着重抓好以下6个方面工作:    

1、狠抓财政收入增长,培育重点财源建设    

  认真贯彻落实综合治税工作相关规定,把组织财政收入作为财政工作的重中之重,落实征管措施,着力开展综合治税工作;着重加强对重点税源、重点税种的动态监管,以查促收,以查促管,千方百计堵塞税源漏洞,最大限度挖掘税源潜力,做到应收尽收;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放大作用,全力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围绕招商引资、园区建设、项目建设,努力培植新的收入增长点;认真落实支持企业发展的各项优惠政策,为中小企业广筹资金,帮助企业走出困境,积极壮大后续财源。    

  2、深化预算管理改革,完善公共财政体系    

  一是建立定位清晰、分工明确的政府预算体系,进一步完善部门预算从编制到执行的各项规定和管理办法,完善公用支出定额标准;二是推行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制度,促进单位预算执行规范管理,全区除涉密单位外的所有预算单位预决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全部公开;三是推进实施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改革工作,进一步加强授权制约,减少纸质单据传递,加快支付进程,提高工作效率;四是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使支出增长继续向民生方面倾斜、向社会公共领域倾斜,真正将财政资金用于支持企业发展、社会保障等最能发挥效益的地方。    

  3、全力保障改善民生,集中打赢脱贫攻坚    

  认真落实各项民生政策,继续加大民生投入,加强民生资金监管,着力补齐支出短板,全力保障社保体系建设,推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城乡低保等制度建设,落实中央、省、市相关政策,提高城乡医疗保险筹集标准和补贴标准,提高低收入群体基本生活保障和政府对各种社会保险补贴投入。同时,强化教育经费保障,加强教育基础设施及技术装备建设;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快覆盖城乡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并且,全面落实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引导农民规模化种植,促进农村发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4、提升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构建内部控制体系    

  严格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强化重点资金使用的绩效评价,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完善财政资金监管机制,加强对结余结转资金的管理力度,进一步盘活财政沉淀资金。加强财政内部控制,做到岗位设立到人、职能明确到人、任务落实到人、责任追究到人,确保各项财政工作规范、有序执行。    

  5、 深化财政创新方式,发挥资金积极作用    

  2018年,我区将在成功实施的南芬城区污水处理厂PPP项目的基础上,总结经验,完善程序。在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领域选取优质项目,谋划实施PPP模式,充分发挥社会资金积极作用。同时,为应对较大的系统内外债务,我们将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按照规模适度、防范风险的原则,进一步规范举债行为,合理控制新增债务规模,切实防范债务风险。    

  各位代表,发展风正骤,扬帆再起航。我们有信心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区政协的监督指导下,在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以更大的勇气深化改革,以更高的标杆谋划工作,以更强的力度推进落实,创造无愧于南芬人民的崭新业绩,为建设“城南明珠、幸福南芬”提供坚实的财政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