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nfqrmzf-2019-00139 | 发布机构: | 南芬区人民政府 |
信息名称: | 关于2018年度区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 主题分类: | 政府预算 |
发布日期: | 2019-09-20 | 成文日期: | 2019-09-20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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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度区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2019年7月17日在区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上
南芬区审计局局长 栗 红
尊敬的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区政府委托,向本次人大常委会报告2018年度区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提出建议和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等有关规定,区审计局派出审计组,按照《2018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方案》,对2018年度区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本次重点审计了区本级财政收支及往来款项情况,区政府债务和隐性债务举借和化解情况,并对6家单位部门预算执行及专项情况进行了延伸审计。
审计结果表明,区政府各收入征管部门以强化质量为重点,科学组织财政收入,准确把握当前经济趋势与税收收入的联动关系,扎实做好协税护税工作,大力清缴企业欠税,确保应收尽收。在支出方面努力克服法定支出、重点支出及民生投入等刚性支出有增无减的困难,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全力推进经济结构调整,保障了我区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审计查出的突出问题有效整改,体制机制进一步健全。相关部门和单位持续开展整改、加强管理、完善制度,防患于未然。
2018年,全区财政总收入51735万元。其中:公共财政收入20229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4668万元,调入资金824万元,上年结余2064万元,债务转贷收入3155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795万元。2018年,全区财政总支出51735万元。其中:公共财政支出36014万元,上解上级支出8144万元,债务还本支出3155万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376万元,结转下年支出3046万元。当年财政收支平衡。
一、当年财政收支管理情况
2018年全区税收收入16386万元,同比增长32.34%,税收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是81%;非税收入完成3843万元,同比增长27.97%,非税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是19%,收入结构合理。
2018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60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21%,与2017年同期相比增长7.93%,主要影响因素是住房保障棚改资金及政府债务支出有所增加。2018年,区保工资、保运转和基本民生兜底等刚性支出20785万元,占当年可支配财力的95.41%,财政供养人口2207人,较2017年增长11.8%。全年可支配财力21785万元,三保支出暂无缺口。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2018年,各预算单位积极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认真遵守财经纪律,财务管理水平有所提高,财政支出结构趋于合理。部门决算数字反映,2018年商品服务支出2597万元,比2017年压缩了23.6%,“三公经费”有不同幅度下降,公务招待费24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购置费274.6万元,较上年减少19.6万元,降幅为6.7%。
三、民生及重点项目审计情况
(一)审计系统项目联动审计情况
2019年,南芬区审计局共参与审计系统联审项目4个,分别为:2018年区财政暂存暂付款管理情况的审计;2018年区土地征收储备使用情况的审计;2018年区政府债务情况专项审计;2018年区重大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审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1.2016至2019年1季度批准建设用地18个批次和项目,总面积157.6345公顷,其中新增建设用地155.3121公顷。征而未供10个批次,面积55.0193公顷。未供地主要项目有丹霍线改扩建、柏永线乡村公路、铸件产业园工业项目等用地。未供的主要原因是因有的项目征地拆迁未落实、城市规划未确定或调整、项目未落实或发生变化、已用未供正在办理供地手续等。2.暂存款项方面存在的问题:因形成时间久远,未能及时清理,涉及金额6865万元;其他原因形成暂存款项5853万元;部门借款5250万元。3.暂付款项方面存在的问题:向预算单位(非预算单位、下级财政)出借财政资金1412万元;因形成时间久远,借款单位已消亡借款未能及时核销,涉及金额404万元;债务贷款担保风险金2104万元。
(二)经济责任审计情况
2018年8月至今,完成了对区直部门、街道办事处4个单位主要领导干部任职期间经济责任审计。在审计过程中重点关注相关领导干部是否正确履行经济责任、“三公”经费是否超预算、专项资金使用是否规范等问题。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1、超限额支付现金,未按规定使用公务卡结算的共发生5笔,涉及3个部门,合计金额29.6万元。2、原始凭证不合规白条入账、缺少领导签字审批且超限额支付现金共13笔,涉及2个部门,合计金额27.4万元。3、购置固定资产没有采购手续共7笔,涉及3个部门,合计金额14.06万元。公务用车超预算支出1笔,涉及1个部门,合计金额1.4万元。4、单位往来款项数额较大且逐年增加的共1笔,涉及1个部门,其中:各类应收款项合计924.3万元,各类应付款项合计3,119.5万元。5、违规核销司机违章罚款1笔,涉及1个部门,金额0.015万元。
(三)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情况
2018年8月至今,区审计局严格按照《南芬区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工作意见》规范政府投资行为。共完成政府投资审计项目27项,送审金额8489.7万元,审计认定金额7675.9万元,削减金额813.8万元,审减比例9.6%。
(四)专项资金审计情况
1.2018年农村精准扶贫专项资金使用情况
2018年本溪市财政局共下达给区扶贫办2笔精准扶贫资金预算指标,共计30万元。资金用于以下两个方面:一是向下马塘办事处的太平山渔场(村集体所有)投资20万元,用于产业扶贫项目,该项目总投资140万元,精准扶贫资金占总投资的14.2%。二是精准扶贫危房改造项目投入资金10万元,其中下马塘办事处4.5万元,受益户数6户,思山岭办事处5.5万元,受益户数7户。
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渔场合作建设项目未签订合同;村委会与扶贫户签订的《项目扶贫利润分成协议书》内容存在缺陷,该“协议”仅约定了2019年按纯利润3万元的14.2%与扶贫户分成,对以后年度如何分成表述模糊,精准扶贫对象的利益没有保障;实施的产业扶贫项目“造血”效果欠佳,扶贫效果不明显。
2.2018年南芬区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
2018年区财政收市财政局拨付低保资金1614.6万元,资金用途包括城市低保、农村低保、临时救济、城保边缘参保、电价补贴、基层社会救助、医疗救助、孤儿基本救助、取暖费等。2018年区财政拨付区民政局低保资金1150.2万元,2019年1月至3月末拨付423.2万元,尚有41.2万元结余资金。
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低保对象认定不准确。由于缺少大数据及相关信息,区民政局无法掌握个人保险、个税、契税等信息,未能及时查实低保家庭资产变动情况。省审计厅提供的低保户疑点大数据显示,全区家庭经济状况不符合低保救助条件的人数为15人。
四、 加强区本级财政管理的建议
(一)优化财政收支结构,促进我区经济健康发展
巩固扩大放管服改革成效,切实遏制违规收费,完善营改增相关配套措施,加快推行营商环境建设,充分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强化财政政策引导,推动经济新旧动能转换,多措并举推动企业发展壮大,着力培植新税源。深挖征收潜力,从严从实组织收入,做到应收尽收。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和非刚性支出。
(二)进一步规范各预算部门的财务管理工作,强化财务培训
区财政局对区本级各预算单位财务人员需定期组织培训,加强对区本级各预算单位财务工作的业务指导,进一步规范财务制度,加强会计基础工作,严格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杜绝白条入账现象的发生。各预算单位应加强财务管理及内控制度建设,严格按照《开展公务卡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规定,严禁超范围及限额使用现金支付。
(三)加强财政往来款项的管理,强化措施,依法清收
财政部门应建立财政往来款项管理办法,严格控制财政往来款项,原则上不再对非预算单位及未纳入年度预算的建设项目借款和垫付财政资金,确需暂付的,在确保年度预算正常执行和年终前收回的前提下从严审批。对现有的财政往来款项行进全面分析和梳理,以会计账簿记录为基础,对我区往来项目进行逐项、逐笔核查,并整理相关的原始单据,核查每笔暂存暂付款的来源、性质及用途。对长期久置不用的暂存款项,通过核销、收回统筹等方式进行盘活。对暂付款项,能收回的款项限期回款,对确实无法收回的按规定程序报批后核销,确保清理工作程序合理规范。
(四)严格政府债务监管,防范政府债务风险
要注意区分举债主体,本着“谁举债、谁偿还”的原则,由举债主体自行偿还,政府不承担兜底责任。对权责清晰的债务,需制定科学的偿还计划,客观规范的筹措资金,严格履行还款义务。对通过“借新还旧”方式偿还的债务,应积极关注举债主体的偿债能力,分析“还旧”中本金和利息的比重,合理测算未来收益,评估风险。对举债建设的在建项目,应指定牵头单位,及时统计清理债务。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为实现南芬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努力工作,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