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nfqrmzf-2023-00585 发布机构: 南芬区人民政府
信息名称: 关于印发《南芬区完善网格化土地监管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 主题分类: 区政府文件
发布日期: 2023-01-12 成文日期: 2023-01-12
废止日期: 文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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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南芬区完善网格化土地监管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1-12 08:43:39 【字体:


经济开发区、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组成部门:

现将《南芬区完善网格化土地监管体系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南芬区人民政府

2023年1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南芬区完善网格化土地监管体系实施方案

为全面强化土地管理,切实履行耕地保护责任,有效遏制违法占地的势头,严厉打击非法用地和违法建设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24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国办发〔2020〕44号)和《关于开展2022年度卫片执法的工作通知》(辽自然资函〔2022〕92号)等相关规定,进一步落实《南芬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芬区贯彻落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要求推进网格化土地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本南政办发〔2021〕14号),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以强化耕地保护监管,严守耕地红线,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为目标,依法依规合理利用土地资源,保障社会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二)目标任务。全区网格化土地监管体系实行区、街、村三级管理,划区分片。对违法用地尤其是乱占耕地行为早发现、早制止、早上报,形成区、街、村“三位一体”的土地保护监管网格体系。

二、健全监管体系

(一)网格划分

1. 一级网格:以南芬行政区域为单位建立一级网格,责任主体为区政府,一级网格长由区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分管副区长任副网格长。网格内划分区片,由联系经济开发区、街道办事处的副区长任片长,负责包片区域内土地监管和违法用地监督检查,指导、督促整改。

2. 二级网格:以经济开发区、街道办事处行政区域为单元建立二级网格(谁的企业谁负责),责任主体为经济开发区和各街道办事处,二级网格长由经济开发区分管负责人和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担任。二级网格内划区分片,由街道办事处包村副职担任片长,负责区域内土地保护监管。

3. 三级网格:以村行政区域为单元建立三级网格,责任主体为村“两委”,三级网格长由村“两委”主要负责人担任。三级网格内划分具体网格单元,每个村民小组为一个网格,网格员由村两委成员或村民组长担任,负责区片内土地巡查、告知、报告,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执法。

(二)网格内容

1. 实行“三定”。即:定区域、定人员、定责任。做到责任主体明确、网格边界清晰、目标任务具体。要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对发现的新增违法问题“零容忍”处置,做到“露头就打、动工就拆、实时报告”。

2. 建立责任制。各级网络明确工作任务和奖惩措施。横向之间(部门)要建立联动机制,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各村作为基础网格,村“两委”干部履行土地保护监管和违法信息上报的职责。一、二、三级网格要确定重点监管对象,划分监管等级,健全监管档案,采取差别化监管措施。强化网格运行,加大巡查、查处力度,及时向上级网格进行反馈。

(三)网格职责

1. 一级网格。主要负责制定全区土地网格化监管体系实施方案;指导二级网格的建立、运行;监督、考核二级网格责任主体的履职情况;开展巡查检查工作;对重点区域、造成恶劣影响或违法面积较大的违法行为,组织经济开发区、街道办事处及各职能部门联合执法,消除违法状态;加强对执法人员、机构、装备、车辆等方面的政策和财力保障;认真完成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任务。一级网格责任人每季度至少巡查一次,自然资源南芬分局协调市国土资源监察队做好卫片执法工作,并建立全区巡查台账、土地违法行为报告单、违法占地整改台账。同时提出整改措施意见,定期向区政府报告。

2. 二级网格。经济开发区、街道办事处负责辖区内土地网格化监管体系的建立和运行;制定网格化监管体系实施方案;落实好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保障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不减少;严格规范设施农用地的使用和管理,加强设施农用地的报备和监管;负责实施耕地保护监管和巡查工作,并及时上报一级网格;指导三级网格的建立、运行;监督、考核三级网格责任主体的履职情况,对有失职渎职行为的要进行问责;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及时拆除违法建筑,消除违法状态;二级网格责任人每月至少巡查一次,网格员每月至少巡查二次并建立台账备查,每月向上级网格责任主体报告网格化监管工作开展情况。

3. 三级网格。组织实施区域内网格化监管;村“两委”履行对本村范围内的耕地保护巡查、监护、报告职责,各村“两委”负责人是辖区内耕地保护的第一道监管防线和第一报告人,要切实加强监管,并将责任落实到具体村干部。定期开展巡查检查工作,对违法用地行为及时发现并制止,督促违法当事人消除违法状态,减少群众损失,并及时上报二级网格;配合经济开发区、街道办事处及相关部门查处违法行为;做好“八不准”“零容忍”等耕地保护政策宣传工作。三级网格责任人每周至少巡查一次,网格员每周至少巡查两次,并建立台账备查。每周向上级网格责任主体报告网格化监管工作开展情况。

(四)网格运行

1. 巡查。网格责任人员要对辖区内土地利用情况定期进行巡查和监督,及时发现和制止土地违法行为,及时报告上级网格负责人。

2. 报告及执法。二级、三级网格责任主体或相关部门接到土地违法行为后要及时报告。农村居民违法建住宅的移交农业农村部门;违法占用水利及水利设施用地的移交水利部门;违法占用林地的移交林草部门;其他违法用地移交市国土资源监察队,也可以移送自然资源局南芬分局,由其协调处理。受理单位要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查处工作,并将结果反馈移交单位。需要多部门联合调查的,由一级网格的责任主体负责协调组织实施联合执法。

3. 监督。人大、政协、纪委监委、社会媒体等对土地监管工作情况进行监督,不断完善和优化网格化土地监管体系的运行。

三、奖惩机制

(一)考核基数

经济开发区全年违法占用耕地累计在20亩以内(基本农田10亩以内)、下马塘街道办事处全年违法占用耕地累计在10亩以内(基本农田5亩以内)、思山岭街道办事处全年违法占用耕地累计在10亩以内(基本农田5亩以内)、南芬街道办事处全年违法占用耕地累计在2亩以内(基本农田1亩以内)。

(2)激励措施

以卫片执法监测为依据,全年没有违法占用耕地行为的经济开发区及街道办事处,给予年终奖励10万元作为工作经费;没有违法占用耕地行为的村,给予年终奖励2万元作为工作经费;社会监督、个人举报,情况属实的奖励500元。

(3)惩处措施

以卫片执法监测为依据,二级网格发生一起违法行为,在原预算工作经费中扣除2万元,三级网格发生一起违法行为,全年不予奖励。违法占用耕地超过上限并在一倍以内的,区纪委监委要对主要负责同志进行约谈,年终绩效考核成绩降低一个档次。违法占用耕地超过两倍的,区纪委监委按照有关规定对相关负责同志进行问责,年终绩效考核成绩为不合格。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全区土地网格化监管体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分管领导担任,各街道办事处、自然资源南芬分局、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水利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综合执法大队、区住建局、区应急局、区林业服务中心、区供电公司等有关单位、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和经济开发区、公安南芬分局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全区网格化土地监管体系工作的具体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等工作,办公室主任由自然资源南芬分局主要负责人兼任。网格化管理成员单位要切实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增强责任意识、大局意识,认真履行职责,为体系建立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二)压实责任,健全相关制度。经济开发区、街道办事处要建立网格化管理制度,明确各级网格责任主体巡查、报告、查处的时限、标准等工作要求,制定工作流程,明确相关单位、部门和各级网格长、片长、网格员在土地网格化监管中的职责,压实责任,遏制违法新增。

建立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由区网格化耕地保护监管体系工作领导小组适时召开,联席会议主要通报各级网格责任单位及相关部门工作情况,研判形势,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研究制定措施,有效解决土地保护重点、难点、热点问题,查处重大土地违法案件。

建立信息报告和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公布网格化体系建设情况、各级网格的职责和责任人员,以及查处违法用地问题等情况。

(三)纳入考核,严肃追责问责。

将网格化土地监管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体系,根据考核结果严格实施奖惩,并与干部任免、评优挂钩。对走过场、搞形式、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涉嫌违纪违法的,移交纪检监察机关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对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附件:1. 南芬区土地网格化监管体系工作领导小组

2. 南芬区土地监管网格化人员名单

3. 南芬区土地监管网格监管报告及执法流程图

4. 南芬区土地监管网格监管巡查台账

5. 南芬区土地监管网格监管违法占地整改台账

6. 土地违法行为报告单

附件1

南芬区土地网格化监管体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丛茂昆 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

副组长:王立男 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

成 员:马海东 经济开发区建设规划局局长

陈振兴 下马塘街道办事处主任

彭玉亮 思山岭街道办事处主任

吴亚非 南芬街道办事处主任

刘恒国 区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李忠全 区财政局局长

于世斌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张世刚 区农业农村局局长(兼水利)

孙 杨 区应急局局长

李浩东 区林业服务中心主任

裴嘉俊 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袭祝涛 区供电公司总经理

陈 超 生态环境局南芬分局局长

张士勇 自然资源局南芬分局局长

李枝峥 公安南芬分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自然资源局南芬分局,张士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附件2

南芬区土地监管网格化人员名单

行政区域

一级

网格长

一级

副网格长

一级

片长

一级

联系人

职责

行政区域

二级

网格长

电话

二级

片长

电话

职责

行政区域

三级

网格长

电话

三级

网格员

电话

职责

区政府

丛茂昆

王立男

43839398

徐长清

43839366

张士勇

138XXXX716

负责辖区内土地监管任务;监督二、三级网格日常监管情况;

南芬经济开发区

穆世家

138XXXX3452

马海东

188XXXX1599

负责辖区内监管任务;监督三级网格日常监管情况;按时向上级报告辖区内土地监管情况


负责辖区内土地巡查、告知、报告,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执法。

彭志超

43839355

下马塘街道办事处

陈振兴

138XXXX6783

孙忠杨

132XXXX756

施家村

李永堂

138XXXX6567

王镇

138XXXX3422


马中海

138XXXX9228

马家村

赵成鑫

139XXXX2217

徐姗姗

135XXXX0851


贾少华

139XXXX4096

太平山村

王喜良

138XXXX5589

邰泽忠

150XXXX9181


田 巍

136XXXX3911

沈家村

崔忠政

183XXXX8388

李凯月

138XXXX7749


范丽娜

150XXXX2005

爱国村

姚玉刚

139XXXX6622

蔡强

138XXXX3845


郭建英

138XXXX2024

程家村

马恩海

159XXXX9249

代智中

182XXXX8786


孙成龙

178XXXX8988

金家村

李坤

138XXXX2403

韩士艳

138XXXX7095


李成哲

159XXXX9658

下马塘村

宫少强

183XXXX3188

刘国明

139XXXX2461


田学胜

188XXXX1678

永安村

刘金明

188XXXX0645

于桂梅

188XXXX2048


刘宏勇

183XXXX6273

柏峪村

杨建新

182XXXX9333

冯兰夺

139XXXX4313


马俊

43839467

思山岭街道办事处

彭玉亮

159XXXX1158

刘洋

158XXXX9989

思山岭村

代启超

187XXXX6012

董艳

150XXXX1779


苏歌

136XXXX2828

三道河村

王国栋

183XXXX2345

穆吉祥

180XXXX5155


彭玉亮

138XXXX4579

石湖村

穆俊

139XXXX5499

高祥

139XXXX7009


何志伟

139XXXX9217

黄柏峪村

耿忠斌

138XXXX1357

穆仁辉

138XXXX6787


梁鹏飞

133XXXX7779

杨木沟村

杨继宇

139XXXX0113

浦晓东

159XXXX4487


李郁夏

159XXXX2899

三台子村

秦文玲

135XXXX7502

张军

159XXXX8313


罗志鹏

130XXXX4273

财神庙村

李国顺

139XXXX9063

张庆森

136XXXX9151


金秋雨

150XXXX8878

甬子峪村

杜丹

135XXXX2366

陈渊博

152XXXX0645


崔琦

188XXXX7766

南沟村

呼宝奎

150XXXX6689

郭春菊

138XXXX2733


刘庆江

187XXXX1119

金坑村

杨继明

139XXXX9345

杨纪权

139XXXX6583


孙野

138XXXX0086

解放村

徐庆波

139XXXX2490

任鹏飞

182XXXX0971


李洪

43839396

南芬街道办事处

吴亚非

139XXXX4500

姜树峰

187XXXX2626

南芬村

赵丽霞

138XXXX7718

孙甲龙

151XXXX3504


边立波

183XXXX0813

赵家村

董玉平

138XXXX4397

施明旺

138XXXX9823


附件3

南芬区土地网格化监管报告及执法流程图

报告

移送


报告

移送

巡查发现

报告

移送

报告

移送


报告



附件4

南芬区土地监管网格监管巡查台账

序号

街道办事处(园区)

违法地点村、组

违法项目单位

(个人姓名)联系方式

违法

类型

违法

情况

制止措施及制止情况

报告时间,及后续处理情况

附件5

南芬区土地监管网格监管违法占地整改台账

序 号

违法主体

所在位置

基本情况

查处情况

整改情况

备 注

附件6

土地违法行为报告单

报告单位:(加盖公章) 报告时间: 年 月 日


巡查人员

巡查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项目位置

区 街道办事处 村

涉嫌违法主体

违法类型

非法占地/破坏农用地

基本情况

巡查发现,XXX未经土地主管部门批准,在XXX街道办事处XXX村占用集体土地新建XXX,占地面积约XXX平方米,耕地(基本农田)面积约XXX平方米。 巡查发现。

用 途

审批(有/无)

宅基地/建设用地转用/

现 状

详细描述现场施工进展、作业情况

制止措施及效果

责令当事人停工制止情况

处置建议

报告上级政府及相关主管部门。

接收人员

签字

接收时间

政策解读:南芬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南芬区完善网格化土地监管体系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