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nfqrmzf-2019-00037 | 发布机构: | 南芬区人民政府 |
信息名称: | 中共南芬区委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共本溪市 南芬区委办公室职能配置、机构设置和 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 主题分类: | 区政府文件 |
发布日期: | 2019-02-20 | 成文日期: | 2019-02-20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本南委办发〔2019〕56号 | |
关键词: |
中共南芬区委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共本溪市 南芬区委办公室职能配置、机构设置和 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各街道(园区)党工委,区委各部委,区直各党委(党组),各群团组织:
《中共本溪市南芬区委办公室职能配置、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规定》经中共南芬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后,已报区委批准,现予印发。
中共南芬区委办公室
2019年2月18日
中共本溪市南芬区委办公室
职能配置、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规定
第一条 根据《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厅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本溪市县(市、区)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秘发〔2018〕251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中共本溪市南芬区委办公室(以下简称区委办公室)是区委的综合部门,为正科级,列区委工作机关序列,加挂中共本溪市南芬区委保密委员会办公室(本溪市南芬区国家保密局)、中共本溪市南芬区委机要局(本溪市南芬区国家密码管理局)、本溪市南芬区档案局、中共本溪市南芬区委督查室牌子。
第三条 区委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推动党的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负责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区委具体工作安排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负责中央及省委、市委、区委领导同志批示的传达督办落实工作。
(二)负责或协调配合党和国家领导人、国家机关各部门及外省市领导、省市直机关各部门领导、外县(区、市)领导以及重要外宾来南芬政务活动组织安排。
(三)负责区委各类会议的会务工作、区委领导同志参加重大活动的组织安排和区委对外接待的组织协调工作,承担区委文件、文稿、领导讲话的起草、修改和审核工作。
(四)负责围绕区委中心工作部署收集信息、反映动态、综合调研,负责区委的总值班和应急突发情况的信息报送。
(五)负责中央、省委、市委文件办理和区委文件制发工作,负责区委日常文书处理工作,负责党政机关及其要害部门核心机密文件、信件传递工作,负责区委和区委办公室档案管理和利用工作,负责区委重要决策事项合法合规性审查及区委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相关业务工作。
(六)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区委密码工作方针、政策、指示、决议、市委机要局工作部署,负责本地区密码和设备管理及密码通信畅通保障,负责区直部门涉密文电安全交换系统的使用、维护、培训和管理,负责区党政机关电视电话会议服务保障工作,承担区委密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党委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区电子政务内网建设协调小组办公室、区党政专用通信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区委正能量微信交流平台的维护管理工作。
(七)负责贯彻执行档案行政管理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负责拟订档案事业发展计划和档案工作规章制度,对外以本溪市南芬区档案局名义依法履行档案监督指导、行政管理职能,依法查处档案违法行为,负责组织、指导档案宣传、教育、科研等工作。
(八)负责贯彻执行保密方面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对外以本溪市南芬区国家保密局名义依法履行保密行政管理职能,开展保密技术检查,负责拟订保密技术措施,负责指导和监督涉及国家秘密事项的确立,依法组织指导、协调查处泄密案件,负责组织、指导保密宣传和培训工作,承担区委保密委员会日常工作。
(九)负责区委主要领导活动会议新闻稿审核。
(十)负责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区委重要工作安排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工作;负责区党代会、区委全会、区委常委会等重要会议决策部署、任务分解、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监察及结果反馈工作;负责区委重要文件贯彻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工作;负责区委主要领导同志调查研究、现场办公议定事项及交办事项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和情况反馈,围绕区委、区政府关注的重点工作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督查调研;负责市委督查室交办任务的组织落实和综合反馈;负责督查检查考核的年度计划管理和审批报备工作;负责督查工作综合材料汇总和相关协调工作;负责“督考合一”督查指标绩效考核工作;负责“南芬区督考合一电子平台”日常管理和维护;负责全区党委系统办公部门督促检查工作的业务指导,完成好区委和办公室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十一)负责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领导重要批示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和情况反馈;负责协调由区直党群部门答复办理的区人大代表建议、区政协委员提案的交办和督办工作;负责人民群众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向市委主要领导同志反映涉关南芬问题和向区委主要领导同志反映有关问题的办理工作,围绕区委、区政府关注的重点工作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督查调研;负责市委督查室交办任务的组织落实和综合反馈;负责全区党委系统办公部门督促检查工作的业务指导,负责区委督查室的档案管理、室内建设和内勤服务工作,完成好区委和办公室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十二)完成区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四条 区委办公室机关行政编制7名,其中:主任1名,正科级;副主任3名,1名兼任区保密委员会(区国家保密局)专职副主任、区机要局(区国家密码管理局)局长;1名兼任区档案局局长;1名兼任区委督查室主任。
机关工勤人员编制3名。
第五条 本规定由本溪市南芬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本溪市南芬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六条 本规定自2019年2月18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