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nfqrmzf-2020-00342 | 发布机构: | 南芬区人民政府 |
信息名称: | 关于印发《南芬区开展“情系贫困户、共同奔小康”专项行动》的通知 | 主题分类: | 政策文件 |
发布日期: | 2020-10-28 | 成文日期: | 2020-10-28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关于印发《南芬区开展“情系贫困户、共同奔小康”专项行动》的通知
南芬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各街道党(工)委,各街道办事处,区委各部委,区直各党(工)委、党组,区直各部门,各群团组织:
为了进一步巩固脱贫攻坚取得成效,提高贫困户生活质量,全面解决生产生活中存在的具体问题。经请示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决定在全区开展“情系贫困户、共同奔小康”专项行动。
一、专项行动内容
(一)开展真情交流走访行动
各帮扶责任单位、帮扶责任人在6月15日前进村入户全部对接并走访到位。
帮扶责任单位要了解帮扶村基本情况,档内及重点扶持人口情况及存在问题。帮扶责任人要全面了解掌握贫困户家庭人口、健康状况、致贫原因、生产、就业、就学、收入构成;“两不愁三保障”问题解决;居家环境整洁(包括室内外卫生、墙壁、门窗破旧);政策宣传、落实情况及存在问题。理清帮扶思路,制定帮扶计划、措施,推进问题解决。
各帮扶责任单位主要领导掌握本单位帮扶责任人帮扶工作情况并督促帮扶责任人实现“一对一”结对帮扶。在本村以外居住的,本溪区域内要见面对接、本溪区域外电话沟通。
由本单位对走访情况进行总结,包括入户填写的《2020年帮扶责任人入户对接情况表》于6月15日一并上报区扶贫办。
(二)开展居家环境整治义务行动
按照省市区领导在脱贫攻坚督导调研时提出贫困户家庭居住环境存在具体问题,同时结合区妇联《关于落实南芬区绿色家庭创建行动方案的实施意见》(南妇发〔2020〕3号)相关要求,由各街道办事处全面排查贫困户家庭居住环境,并对存在的问题建立台账、制定整治方案,推进问题解决。
针对贫困户家庭卫生脏乱差、日常衣着、被褥破旧问题,由街道办事处、帮扶责任单位、村支部书记、第一书记研究组织开展多种形式义务劳动、捐赠衣物予以解决。针对贫困户房屋墙壁脱皮发黑、门窗破旧损坏等问题,由街道办事处按照制定方案具体实施,确保6月底完成,同时做好验收及档案资料留存。
二、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各单位、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到此次行动不仅是保障我区如期打赢脱贫攻坚收官战重要举措,也是脱贫攻坚检查验收检验帮扶责任单位、责任人履行帮扶职责的重要内容。
2.狠抓落实。各街道、各帮扶责任单位、帮扶责任人要统筹安排快速行动,按照要求,制定方案措施,确保存在问题得到解决,让贫困户真正感受到党的扶贫政策带来的温暖。
3.定期汇报。各街道、各帮扶责任单位要在每个月的15日、30日定期向区扶贫办书面汇报行动情况和取得成效,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将不定期召开调度会议,对工作进展缓慢的单位或个人,将进行通报批评。
扶贫办联系人:肖海森
联系电话:43839394
中共南芬区委组织部 本溪市南芬区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