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nfqrmzf-2023-00656 | 发布机构: | 南芬区人民政府 |
信息名称: | 公开公示(一) | 主题分类: | 环保督察 |
发布日期: | 2023-08-09 | 成文日期: | 2023-08-09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公开公示(一)
一、整改任务
2020年本溪市对全市露天矿山开展摸底排查结果显示,全市136座露天矿山,有70余座未按《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完成治理任务。
二、整改目标
按《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完成治理任务。
三、整改措施
(一)按照市自然资源局要求开展工作,督促辖区内矿山企业按时保质完成生态修复任务。
(二)2022年底前,完成对矿山生态修复治理任务。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2022年南芬区共6家生产矿山涉及恢复治理任务,需要治理的面积是454.79亩。
(二)本溪钢铁(集团)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南芬露天铁矿、本溪市宏发矿业有限公司、本溪市伟鹏重钙有限公司、本溪双鑫矿业有限公司、本溪思山岭云新矿业有限公司、本溪同顺源矿业有限公司6家企业已完成治理任务,并通过涉关部门验收复核。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本溪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3年8月9日至2023年8月16日
受理部门:本溪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电 话:024-44871553
邮寄地址:本溪市明山区胜利路99号
南芬区委
南芬区人民政府
2023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