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nfqrmzf-2024-00217 | 发布机构: | 南芬区人民政府 |
信息名称: | 公开公示 | 主题分类: | 环保督察 |
发布日期: | 2024-05-17 | 成文日期: | 2024-05-17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公开公示
1、整改任务
本溪环城国家森林公园总体规划批复要求,改建或增加大型规划外建设项目,须经原审批单位批准并备案,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擅自进行施工建设。青云山风景区部分与本溪环城国家森林公园重合,未经批准2020年3月开工建设,截至督察进驻,青云山风景区仍未取得土地审批手续。
2、整改目标
依法依规取得土地审批手续,强化落实土地审批手续相关规定。
3、整改措施
(一)2022年6月30日前,市自然资源局南芬分局指导、帮助企业完善土地申报材料,上报至市自然资源局。2022年9月30日前,市自然资源局完成审核并将申报材料上报至省自然资源厅。
(二)充分发挥土地监管网格化管理作用,加大巡查频次,加强用地监管,严防新的违法问题发生的同时,防止违法占地行为死灰复燃。
(三)对于未经批准,违法占地建设问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企业进行行政处罚,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
4、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青云山景区南芬区用地于2022年6月28日组卷上报省自然资源厅审核,经过多次会审与补正,该建设用地于2023年7月15日取得省政府批复,2024年5月16日土地划拨已完成。
(二)南芬区已加大土地监管巡查频次,有效严防新的违法问题发生,同时防止违法占地行为死灰复燃。
(三)对于未经批准,违法占地建设问题,南芬区监察委员会已对8位相关负责人进行追责问责。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本溪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4年5月20日至2024年5月24日
受理部门:本溪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电 话:024-44871553
邮寄地址:本溪市明山区胜利路99号
南芬区委
南芬区人民政府
2024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