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nfqrmzf-2020-00129 | 发布机构: | 南芬区人民政府 |
信息名称: | 辽宁省(本溪市南芬区)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拟销号群众举报问题查处情况公示第3批 | 主题分类: | 环保督察 |
发布日期: | 2020-04-09 | 成文日期: | 2020-04-09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辽宁省(本溪市南芬区)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拟销号群众举报问题查处情况公示第3批
(2020年4月9日)
序 号 | 受理 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 区域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 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问责 情况 | 答复信访人情况(选填) |
1 | D210000201811270100 | 永安村海德选厂对面的50亩耕地被村民赵某某非法占用建厂。举报人曾向南芬区国土局反映,问题未得到解决。 | 南芬区 | 经查,举报情况基本属实。 该项目2018年9月12日取得了南芬区发展改革局《关于<硅石加工项目>项目备案证明》,并向国土部门申请办理用地手续。企业涉嫌未批先建,但面积与举报不符,初步测量面积为33亩(手持GPS测量) | 属实 | 国土部门已于2019年2月26日对企业进行了处罚,本自然资罚(2019)001号。该项目已于2020年3月9日完成征地报批工作 | 无 |
以上群众举报问题查处情况向社会公示,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信函或者电话形式署联系方式,向区生态环保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反馈。邮寄的以寄出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0年4月4日至2020年4月13日(公示期10日)
受理部门:本溪市南芬区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联系电话:43839357
邮寄地址: 本溪市南芬区中心路145号(区政府大院)环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