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nfqrmzf-2020-00129 发布机构: 南芬区人民政府
信息名称: 辽宁省(本溪市南芬区)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拟销号群众举报问题查处情况公示第3批 主题分类: 环保督察
发布日期: 2020-04-09 成文日期: 2020-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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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本溪市南芬区)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拟销号群众举报问题查处情况公示第3批

发布时间:2020-04-09 14:42:19 【字体:

(2020年4月9日)

受理

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

区域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

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问责

情况

答复信访人情况(选填)

1

D210000201811270100

永安村海德选厂对面的50亩耕地被村民赵某某非法占用建厂。举报人曾向南芬区国土局反映,问题未得到解决。

南芬区

经查,举报情况基本属实。

该项目2018年9月12日取得了南芬区发展改革局《关于<硅石加工项目>项目备案证明》,并向国土部门申请办理用地手续。企业涉嫌未批先建,但面积与举报不符,初步测量面积为33亩(手持GPS测量)

属实

国土部门已于2019年2月26日对企业进行了处罚,本自然资罚(2019)001号。该项目已于2020年3月9日完成征地报批工作


以上群众举报问题查处情况向社会公示,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信函或者电话形式署联系方式,向区生态环保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反馈。邮寄的以寄出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0年4月4日至2020年4月13日(公示期10日)

受理部门:本溪市南芬区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联系电话:43839357

   邮寄地址: 本溪市南芬区中心路145号(区政府大院)环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