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nfqrmzf-2021-00686 发布机构: 南芬区人民政府
信息名称: 南芬区2020年食品安全工作情况和 2021年食品安全工作安排 主题分类: 食品药品监管领域
发布日期: 2020-12-28 成文日期: 2020-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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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芬区2020年食品安全工作情况和 2021年食品安全工作安排

发布时间:2020-12-28 15:22:55 【字体:


一、2020年食品安全工作情况

(一)全面完成食品安全建设年工作

按照市食安委“食品安全建设年”的工作安排,我区以“食品安全建设年”活动为载体,全面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对照市食安委印发的《本溪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2020年本溪市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暨全市食品安全建设年工作实施方案》的工作任务,结合我区实际,召开了南芬区“食品安全建设年”工作会议,食品安全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区食安办充分发挥牵头抓总的作用,加强部门沟通协调,建立完善问题通报会商机制,督导督查工作机制和考核评议机制,注重在制度层面上压实责任,推进工作落实。在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食品安全建设年工作取得扎实成效。在市食安委对县区政府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中名列前茅。

新冠疫情发生以来,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取消节假日、下沉一线,围绕保供稳价、食品安全,加大市场监管力度,强化疫情防控监管,加强对进口冷冻水产品和肉制品追溯排查。监管人员对辖区内冷库、生鲜超市、海鲜水产店、肉店、餐饮服务经营单位共计267户进行排查,经排查发现共有18家经营单位经营进口冷链食品38件1068.8公斤,查封检测均为阴性。

(二)食品安全放心工程“五大行动”得新成效

一是开展校园食品安全守护专项行动。区市场局联合区教育局、卫健局成立校园复课前食品安全督导组。在春季学校开学之前,对我区的10所幼儿园及5所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进行全面督导检查,严格落实学校食品安全校(园)长负责制。对校园周边餐饮服务单位及食品经营单位实行区域溯源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校园食品原料采购、贮存、加工制作、清洗消毒、食品留样等行为。

二是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专项行动。加强农村食品安全治理。深入开展了农村食品安全“扫雷”行动,重点打击销售伪劣食品、过期食品等违法行为,我局执法人员放弃周末休息时间轮班对我区的3个农村大集进行常态化监督检查,进一步净化了城乡结合部及农村地区的食品安全消费环境。

三是开展餐饮质量安全提升专项行动。为不断提升“明厨亮灶”覆盖面,进一步提升智慧监管和社会共治水平,让幼儿及中小学生吃得更加放心,持续降低群体性食源性疾病事件发生率,我区15家学校及托幼机构已全部上报智能监控安装信息,外线施工已全部完成,摄像头安装完成10户,已调通5户,安装工作正在进行中。

四是开展婴幼儿配方乳粉提升专项行动。开展婴幼儿乳粉提升专项整治工作,督促婴幼儿配方乳粉零售单位落实主体责任,严格各项制度的有效落实。

五是开展保健食品行业清理整治专项行动。大力整治我区保健食品市场经营秩序,严厉查处各种非法销售保健食品行为,以重点打击欺诈和虚假宣传、虚假广告、传销等违法犯罪行为为工作重点。并开展了科普宣传,将保健食品“五进”宣传走进了旅游景区、学校、托幼机构、养老机构。“五进”宣传工作共覆盖1000余人次。

(三)、食品安全示范创建活动初见成效

开展主体责任示范店创建工作。市场局结合食品安全城市创建工作,加强规范引导,选取管理制度健全、经营行为规范、主体责任落实到位的食品经营者,开展示范店创建工作。我区2020年共有8户餐饮服务经营单位被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评定为餐饮质量安全示范单位。放心肉菜示范超市1户;保健食品示范店1户;小作坊示范店已提升改造3家均以获得批准,示范牌匾已发放到位。

(四)、部门联动、食品安全得到有效监管

区农业农村局通过各类宣传途径普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基础常识。鼓励引导农产品企业开展绿色食品认证,以特色产业为重点,推进农产品地理标志认证。区市场局开展了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专项整治,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督促企业建立自查制度,落实安全管理、风险管控、检验检测等主体责任。区公安分局食药侦部门同相关部门建立食品安全风险管理防范措施,制定食品安全风险防范应急方案,保证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得到处置,第一时间消除影响。区卫生健康局开展了食源性疾病风险监测,积极开展食源性流行病学调查整改,定期向区食安办通报风险监测结果。

(五)、加大投入、加强服务、确保我区食品安全

一是区政府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全年听取食品安全工作专题汇报3次,在资金十分紧张的情况下,拨付食用农产品检测费及食品安全协管员工作补贴资金16.86万元。区食安委制定了食品安全评议考核机制和考核标准,根据成员单位工作变动及时调整食安委组成人员,组织召开食品安全工作会议,研究部署食品安全工作,建立健全统筹协调机制。

二是“放管服”改革工作积极推进。我区已全面做到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批时限压缩至3个工作日以内。已落实食品许可告知承诺制的办理工作。今年以来食品小作坊生产许可已全部都由告知承诺制办理。

三是强化食品安全宣传。加强科普知识宣传教育,引导理性消费,加强网络食品监管,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营造良好舆论氛围,推动社会共治。组织各街道办事处对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员进行培训指导,进一步强化队伍建设。对驻村第一书记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并建立档案。  

二、2021年食品安全工作安排

(一)强化组织领导,进一步落实属地责任

一是认真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清单》,强化食品安全属地监管,压实食品安全责任。二是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加强对基层业务的指导。注重发挥驻村第一书记担任食品安全协管员的职能作用,构建区、街道、村(社区)三级食品安全工作网络。三是充分发挥各级食安委组织领导和食安办统筹协调作用,加大食品安全工作考核力度。

(二)强化疫情防控常态化监管,严防疫情输入传播

一是强化属地责任,继续做好冷链食品安全和疫情防控常态化监管工作,进一步完善常态化防控工作流程,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二是持续抓好进口冷链食品的管控,做到“一对一、人盯库”制度有效落实。三是加大非首站冷库管控,严格落实“挂牌管理”各项制度,确保非进口冷链食品安全。四是持续开展市场风险排查,定期对重点场所、重点人群开展核酸检测工作和疫苗接种工作。

(三)强化食品安全建设年建设,全力推动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工作

一要积极推进耕地污染源头治理,加强农业投入品监管,严厉打击农产品生产、粮食收储运环节和农资生产、销售、使用等环节的违法违规行为。二要深化五大示范创建,完善主体责任清单,压实企业主体责任。三要强化食品、农产品智慧监管体系建设,积极开展食品安全信用监管系统培训指导工作,加强食品领域的联合惩戒。四要严格抓好风险防控。实施风险分级管理,加强风险预警交流,强化数据共享,统筹实施食品、农产品及食品相关产品和林产品监督抽检工作,强化抽检结果分析使用。五要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开展“昆仑2021”等专项整治行动,加强行刑衔接,落实“处罚到人”要求,严打重处制售假劣食品违法行为。同时,要持续推进“长江禁捕打非断链”专项行动,打击野生动物违法违规交易行为。

(四)强化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建设,推进食品安全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是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制定方案,做好食品安全标准解释和宣传培训工作。二是深入开展农药兽药使用减量和产地环境净化专项行动,有效遏制农药兽药残留超标。三是深化国产婴幼儿配方乳粉提升专项行动,完善覆盖采购、销售过程质量追溯体系建设,切实管控好经营环节关键风险点。四是继续深化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指导学校开展食源性疾病预防知识教育。全面推动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工作,加大对学校食堂、校园周边餐饮门店和食品销售企业全覆盖检查,严惩重处违法违规行为。五是加强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建立一批规范化试点食品经营店,加强农村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完善农村食品风险责任清单,加强农村市场流通监测,改善农村流通模式,推进质优价廉食品下乡进村,严厉打击制售“三无食品”、“劣质食品”和“过期食品”违法犯罪行为。六是深化餐饮质量提升行动,鼓励餐饮服务提供者实行“互联网+明厨亮灶”,加强网络订餐平台审查,保障线上线下餐饮同质同标,持续推进网络餐饮“食安封签”,规范小餐饮经营行为。七是深化保健品行业专项清理整顿行动。加强保健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管理,强化保健食品网络营销监管,加大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经销保健食品行为。八是深化“优质粮食工程”行动。严格落实国家关于污染粮食治理要求,严把粮食收储质量安全关,加大对市场中流通的大米及米制品抽检力度,组织对全市超标粮食收购处置工作,严防不符合标准的粮食流入口粮市场和食品生产企业。九是深入开展进口食品“国门行动”,严厉打击来源不明冷链食品走私入境违法行为,落实跨境电商零售进口食品监管政策和走私冷冻品归口处置政策。十是鼓励本溪县、桓仁县参与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建设工作。

(五)强化宣传,构建食品安全共治格局

各街道办事处、各成员单位要结合自身职能,加大对《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积极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和“你点我检”活动,加强科普宣传、引导理性消费。在巩固餐饮领域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的基础上,继续推动食品经营企业参保食品安全责任险工作,进一步提升食品安全责任险的参保率。加强食品风险交流和研判,畅通投诉举报渠道,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加大案件办理力度,及时曝光典型案例,在全区构建人人参与的食品安全共治格局。

同志们,2021年让我们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狠抓落实,强化责任担当,确保2021年食品安全工作落地生效,以优异的成绩向建党100周年献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