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nfqrmzf-2026-00524 发布机构: 南芬区人民政府
信息名称: 本溪市南芬区南芬街道办事处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主题分类: 就业资讯
发布日期: 2026-09-11 成文日期: 2026-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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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市南芬区南芬街道办事处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6-09-11 10:26:32 【字体:


 

根据工作需要,本溪市南芬区南芬街道办事处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2名。

一、招聘岗位  

本溪市南芬区南芬街道办事处公共服务类岗。

二、招聘要求

1.通过县(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

就业困难人员范围:(1)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2)登记失业人员中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内人员;(3)残疾人;(4)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5)单亲抚养未成年人者;(6)随军后无工作的现役军人配偶;(7)烈属;(8)享受定期定量抚恤和生活补助的优抚对象;(9)连续失业1年以上且接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介绍的与其健康状况、劳动能力等相适应工作累计3次以上仍未能就业的人员。

2.身体健康、工作认真负责有经验者优先。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组织报名、资格审查、面试的程序进行。

1.报名时间:2026年 9 月 11日 —  2026年 9月15日,招满即止

2.报名地址:本溪市南芬区南芬街道办事处

3.咨询电话:024-42138043 

4.资格审查:符合应聘条件的报名人员在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本人身份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个人所提供的相关证件必须真实有效,由工作人员进行审查,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出,将取消面试资格。

四、人员管理和待遇

1.用工性质为公益性岗位人员,按照《辽宁省就业主要业务经办规程(2.0版)》《关于印发〈本溪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本财发〔2024〕78号)进行日常管理。

2.工资按我区现行最低工资标准执行(2080元/月),并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调整。

3.按照相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