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
问题编号:213(19-5)
整改任务:确保时限内完成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环境信访案件20件。继续实行“环保民情反馈直通车”制度。区委、区政府实行主要领导包案制度。
二、整改目标
切实增强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对群众反映突出问题的重视程度,及时有效解决群众环境诉求。
三、整改结果
1、确保时限内完成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环境信访案件20件。截止目前,已办结17件,1件正在时限整改中,2件重复件正在申请调整整改措施并延期。
2、继续实行“环保民情反馈直通车”制度。
3、区委、区政府实行主要领导包案制度。
各级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对群众反映突出问题的高度重视,及时有效解决群众环境诉求。
四、情况说明
按照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辽宁省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及《本溪市贯彻落实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要求,我区于2017年10月1日整改完毕,经集体讨论认定,已完成整改任务,达到整改目标,同意进行销号。
参加讨论人员签字:
(或逐级签字)
年月日
销号确认表 整改情况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