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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安委办关于成立全区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专班的通知

作者: 来源:南芬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4-06-19 10:51:56 浏览次数: 【字体:



 

经济开发区,各街道办事处,区安委会成员单位:

为扎实推进全区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根据《南芬区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相关部署,现就成立全区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专班,统筹推进专项整治行动开展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专班人员构成

全区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专班(以下简称“工作专班”),组长由区委副书记、区长担任,常务副组长由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担任,副组长由其他副区长担任,成员由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组成。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安委办,办公室主任由区安委办主任、区应急局局长兼任。

二、工作专班主要工作职责

(一)统筹协调推动全区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日常工作,负责与市安委办和全区各单位、各部门的沟通联络、承办会议、文字综合、数据汇总、资料汇编等日常工作。

(二)统筹调度、定期收集各重点行业领域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信息,全面了解掌握各阶段工作进展情况。

(三)负责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季度通报、定期报告、阶段性报告和工作总结报告等工作。

(四)负责对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中发现的突出问题、重点难点开展调研督导、分析研判,形成专题报告。

(五)负责根据区领导指示批示要求和重点工作任务,组织随机抽查、明查暗访等专项督导。

(六)负责对问题突出、隐患集中的单位,发出工作提示函;对工作不扎实、不深入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约谈、警示曝光。

(七)完成区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工作专班工作制度

(一)专班例会制度。根据需要召开工作专班全体成员例会,会议由组长或副组长主持,除工作专班全体人员参加外,视当前行动推进情况请相关部门业务科室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将听取各组员根据分工负责及相关部门的工作进展情况汇报,总结取得的成效和经验做法,研究解决工作存在问题、跟进措施和意见建议。

(二)信息报送机制。统筹调度、定期收集经济开发区、各街道办事处和各有关部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信息和数据,全面了解、掌握各阶段工作进展情况。按照国务院、省、市、区工作要求,收集、审核相关数据信息材料准时报送。同时向区安委会领导报送有关工作动态和重要信息。

(三)季度通报制度。原则上每季度对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进展情况进行一次集中通报,既肯定成绩、鼓励先进,及时推广各单位和各部门工作做法及成效,又查找差距、鞭策后进,明确行动方向,推进工作落实落细。

(四)形势分析制度。针对各单位、各部门以及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进展情况进行安全生产形势分析,坚持问题导向,特别是针对人员培训、教育宣贯、带队检查、隐患整治等方面进行分析研判,持续推动各单位、各部门采取更有效的措施加强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夯实安全基础。

(五)宣传报道制度。指导各单位、各部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新闻宣传工作,做到同步发声、同频共振。推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相关工作宣传,做好正反两方面宣传与曝光,滚动式全方位报道全区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情况。

(六)教育培训制度。督促经济开发区、各街道办事处、区安委会成员单位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教育培训全覆盖;推动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城镇燃气、消防、特种设备、民用爆破等重点领域从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深化提升;推动建立健全各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教育制度。

(七)督导检查制度。督促区安委会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对本行业领域进行督导检查。结合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特别是相关行业领域事故主要特点和突出问题,以及各单位、各有关部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进展情况,视情况开展综合检查或明查暗访。

(八)归档上报制度。经济开发区、各街道办事处、区安委会成员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指定专人负责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网上系统信息填报工作,进一步加强单位内部沟通、调度、统计等工作,全面掌握执法科室工作动态,确保取得的工作成效能够完整有效的报送到省网上统计系统,同时要加强资料台账档案管理,将开展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进展情况资料台账及时整理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