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安委会组织开展南芬区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首战之年安全护航行动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和国家、省、市、区领导同志批示要求,按照2月6日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同志在全区打好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首战深入开展“六个年”活动部署大会上的讲话要求,以新安全格局保障“六个年”工作有序开展,区安委会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南芬区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首战之年安全护航行动。
本次安全护航行动从2023年4月至12月底,分为自查自改、执法检查、巡查督导、考核评估四个阶段,范围覆盖全区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重点排查治理非煤矿山、尾矿库、危险化学品、冶金、道路和水上交通、城镇燃气、建筑施工、特种设备、消防、旅游、民爆等行业领域;涉爆粉尘、涉氨制冷、煤气、动火和有限空间作业的企业及存在重大危险源等事故风险较大的企业;劳动密集型企业、学校、医院、社会福利机构、商业和文化娱乐场所、车站、旅游景点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
区安委会要求,全区各单位、各部门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原则,把此次安全护航行动作为贯穿全年的重要任务来抓,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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