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关于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区直各行政执法部门:
为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升行政执法质量,推动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按照市司法局《通知》要求,现将《关于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组织开展好本系统2024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区直行政执法部门于7月19日前将行政执法案卷统计表、自查自评报告、自查自评(抽查评查)统计表电子版(盖章扫描PDF及WORD版)报送至区司法局法制股。无行政执法案卷的单位将无案卷情况说明加盖公章报送。
联 系 人:田野 高红松
联系电话:43839377
本溪市南芬区司法局
2024年7月1日
关于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方案
为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推动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为打好打赢新时代东北振兴、辽宁振兴的“辽沈战役”提供有力保障,依据《辽宁省行政执法条例》《辽宁省行政执法监督规定》《辽宁省行政执法行为文明规范》《辽宁省行政执法案卷通用标准行政执法文书示范文本(2021年版)》等规定,经研究,决定于近期在全区行政执法机关范围内开展一次全面的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规范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检查、严格落实“三项制度”工作部署,大力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行政执法案件办理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水平,为我省实施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首战告捷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二、基本原则
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遵循依法依规、客观公正、标准统一、实事求是,以实体规范与程序规范相结合,评查结果与落实执法责任制相结合,层级监督与行政执法机关内部自我监督相结合的原则。以案卷评查活动为载体,查找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特别是集中整治的突出问题,剖析原因,研究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的对策措施。
三、评查主体
全区具有独立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行政执法机关(含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各行政执法机关名单附后(详见附件1)。
四、评查范围
自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期间已办结(即已结案归档)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征用、行政检查等类型的行政执法案卷均纳入评查范围。
五、评查标准
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按照《辽宁省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评分标准》执行(详见附件2)。重点评查行政执法主体是否适格、执法决定内容是否合法、执法程序是否规范、执法裁量权运用是否适当、执法文书档案是否完善等。案卷评查标准分为合法性标准和规范性标准,合法性标准是行政执法行为是否合法的标准,不符合其中任何一项标准内容的,该案卷为不合格案卷。规范性标准是卷内文书的要素是否齐备、填写是否规范的标准,采用百分制的评分方法,不符合规定的逐项扣分,案卷总得分=100-扣分合计。90分以上为优秀;80分至89分为良好;60至79分为合格;59分以下为不合格。
六、评查步骤
(一)自查自评阶段(7月19日之前)
1. 各行政执法机关对本部门各类型行政执法案卷进行全面统计,填写行政执法案卷统计表(详见附件3)。
2. 各行政执法机关应当认真完成本部门各类型行政执法案卷自查自评工作,指定期限内办结案卷应评尽评,行政许可案卷,无论是否网上办理均应评查。执法案卷数量过大的单位,各类案卷自查自评总计不少于50本。
3. 各行政执法机关应当在评查后填写行政执法案卷自查自评统计表(见附件4),详细写明各案卷扣分的具体情况,并撰写行政执法案卷自查自评报告(内容主要包括:组织开展自查自评基本情况,自查自评的案卷数以及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案卷数及百分比,案卷的主要特点、存在的主要问题,下一步规范行政执法的整改措施或对策建议等)。7月19日前,将行政执法案卷统计表、自查自评报告、行政执法案卷自查自评情况表报区司法局法制股和上级主管部门。
(二)抽查评审阶段(7月26日-8月30日)
1. 区司法局组织成立案卷评查组,对本级行政执法机关案卷进行抽查,每个领域抽取各类案卷5%-20%且总计不少于10本(不足10本的,全部抽取),筛选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案卷,汇总制作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统计表(参照附件4)。
2. 市级司法行政部门按上述标准,加大对区司法行政部门的指导力度,对每个县(市、区)抽取5-20本司法行政部门评查后的案卷进行复查,及时纠正下级司法行政部门评查中出现的问题。
3. 区司法局及时总结评查工作,撰写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报告(内容主要包括:组织案卷评查实施情况,规定期限已办结的各类行政执法案卷总数,纳入评查的案卷数,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案卷数和百分比,案卷的主要特点、存在的主要问题,下一步规范行政执法的整改措施或对策建议等)。
4. 区司法局将适时组织评查组,采取座谈访谈、随机抽查、实地督导等方式,对各部门案卷评查工作进行抽查评查、督导检查,组织好全省严格落实“三项制度”,规范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指导督促整改落实(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三)总结提升阶段(9月2日-9月30日)
案卷评查工作结束后,区司法局要召开案卷评查会议,选取质量更高,示范作用更强,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行政执法案卷报送至市司法局,充分发挥典型案卷示范引领作用,不断提升各级行政执法单位执法水平。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行政执法机关要高度重视案卷评查工作。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辽宁省行政执法案卷通用标准行政执法文书示范文本(2021年版)》等法规、文件规定,结合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行情况,紧密联系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活动年工作重点,统筹推进、精心组织案卷评查工作,确保案卷评查工作落地落实。
(二)明确目标,突出工作重点。区司法局要对涉及食品药品、公共卫生、安全生产、劳动保障、城市管理、交通运输、教育培训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执法领域进行重点评查。行政许可案卷要侧重抽取审批项目较大,有廉政风险点的案件;行政处罚案卷的抽取要从保护企业合法权益的角度出发,侧重抽取对民营、中小微企业的处罚,从源头上减少因行政处罚破坏营商环境的情况。
(三)压实责任,强化结果运用。区司法局开展案卷评查后要针对各个单位逐一反馈评查意见,并跟踪督导整改结果。要将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结果纳入依法行政责任制年终绩效考核内容,不断提高执法单位责任意识。评查中要积极发现并上报正面典型案例,强化示范引领作用;对负面典型案例要以案为鉴,汲取教训,给予相应处理。若发现行政执法人员违法违规问题,要下达行政执法监督决定书,及时处理。
(四)加强督导,确保评查效果。区司法局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案卷评查工作的调研、指导和检查,及时给予有力指导。要坚持问题导向,坚持评查与指导并重,既查案卷问题,看评定结果准不准;又坚持以评促改,看整改措施实不实。区司法局将采取全区通报、定点调度、召开会议等方式,对动作慢、效果差等工作开展不力的单位进行督促,确保今年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取得扎扎实实的效果。
如有不明事宜,请及时联系区司法局法制股。
附件:1.区级行政执法机关名单
2.辽宁省案卷评查评分标准
3.行政执法案卷统计表
4.行政执法案卷自查自评(抽查评查)统计表
5.行政执法案卷抽查验收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