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芬林业局2021年行政处罚明细
序号 | 行政相对人姓名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处罚案由 | 处罚依据 | 处罚结果 |
1 | 石胜利 | 石胜利未经批准,擅自野外用火,引起山火。 | 《森林防火条例》第五十条 | 处以2000元(人民币)罚款 | |
2 | 戚克俊 | 涉嫌改变林地用途 |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七十三条 | (1)处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所需要费用的2倍罚款。2500元(2)限期六个月内恢复林地现状 | |
3 | 王绍刚 | 涉嫌改变林地用途 |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七十三条 | (1)处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所需要费用的2倍罚款。2500元(2)限期六个月内恢复林地现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