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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芬区2021年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汇报

来源: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2-05-18 浏览次数: 【字体:


 

为进一步规范全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完善行政执法机制,规范行政执法程序,确保行政机关依法履行法定职责,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按照我区贯彻落实《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1-2025年)》及《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有关要求,结合我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实际,进行汇报。

一、工作情况

(一)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一是组织全区行政执法人员47人参加行政执法资格培训,经过考试取得执法资格证。目前,区管22个行政执法部门11个部门91人有执法证。二是开展《行政处罚法》讲座,提升行政执法人员执法水平。

(二)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创新事前、事中、事后公开方式,在区政府门户网站设立行政执法信息公示专题专栏,公示事业单位执法主体信息1件,执法人员名录2件,行政处罚案件9件,行政许可20件,22个执法部门行政执法事项清单573项。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建立行政执法部门内部审核机构,2021年共审核重大行政处罚案件9件。

(三)印发《南芬区2021年度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的通知(本南司发〔2021〕5号),对全区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四)开展行政执法检查及案卷评查。对区生态环境局、区卫健局、区应急局等行政执法部门进行现场督导检查。2021年7月,对全区8个行政执法部门2020年已办理的行政执法案件627件进行评查,随机抽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和行政许可类案卷25件,对执法主体是否合法、事实是否清楚、依据是否准确、程序是否合法,裁量是否适当、案卷是否规范等方面进行评查。2021年,该项工作已在政府常务会上做了专题汇报。

(五)推行“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及从轻减轻行政处罚清单;对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实行报备制度;认真办理行政执法投诉案件。

二、存在问题

一是区管‎22个行政执法部门仍有11个部门无执法资格人员。二是‎缺乏研究沟通,对本部门是否具备行政执法权限认识不清。简单地认为行政执法行为是行政处罚。三是行政执法程序不规范,归档材料不完善。2021年在行政执法现场检查及案卷评查中,发现不核发“受理许可通知书、无现场检查(勘验)笔录、没有立卷归档、程序不合法等问题。四是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不到位。主动公示意识不强、检查结果不备案及行政执法总结不报送及时等问题。

三、解决问题采取措施

一是强化考核监督。2022年,区委法治建设委员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试行)》及《考核实施细则》,其中明确了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考核内容。二是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监督。对有执法权限没有执法资格的行政执法部门加大监督力度。杜绝无证执法。三是开展行政执法培训,印发行政执法统一文本,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四是持续开展行政执法检查及案卷评查,认真梳理各行政执法部门行政执法权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