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芬区卫生健康局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及《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由申请人申请,经卫生健康局审核,以下公共场所经营单位符合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的发放条件,准予许可,现予以公示:
序号 | 单位名称 | 地址 | 卫生许可证号 | 负责人 | 经营项目 | 有效期限 |
1 | 本溪市南芬区高美美发中心 | 本溪市南芬区南芬委六组 | 本南卫公证字2023第0029号 | 赵洋 | 理发店 | 自2023年09月21 日至 2027年09月20日 |
2 | 南芬区娜娜专业美容美体店 | 本溪市南芬区龙华新城小区19号楼1单元1层25号 | 本南卫公证字2023第0030号 | 张岩 | 美容店 |
自2023年10月16日至 2027年10月15日 |
3 | 本溪市南芬区下马塘万佳旅店 | 溪市南芬区下马塘镇 | 本南卫公证字2023第0031号 | 解玉玲 | 旅店 | 自2023年10月16日至 2027年10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