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校验公告 来源:区卫健局 发布时间:2024-02-26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根据国务院《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卫生部《医疗机构基本标准》、《社区卫生服务站设置指定标准》,以下单位在我局执业登记注册的医疗机构通过本年度校验,现予以公告。医疗机构名称地址经营性质法定代表人公告类型有效期限南芬区郭家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南芬区郭家路15号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张兵校验自2024年2月17日至2025年2月16日 【打印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