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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25年涉企行政执法 检查计划的通知

来源: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4-12-20 浏览次数: 【字体:


 

 

 

 

 

 

 

 

区直各行政执法部门

为切实优化我营商法治环境,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规范和控制行政执法检查行为,按照《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辽宁省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管理办法》有关要求,现就报送2025年度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工作有关事项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报送内容

除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直接涉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事项进行随机检查外,所有开展涉企(含个体工商户)行政执法检查的行政执法部门均要编制年度检查计划。检查计划应当明确行政执法机关、检查对象、检查内容、检查依据、检查时间和检查方式。

1.行政执法机关。即行使行政检查权的执法主体名称。

2.检查对象。严格执行“双随机”监管要求,抽取检查对象的数量,不超过市场主体名录库中20%的比例。例如:“从100家某某名录库中按照10%的比例随机抽取10家”。

3.检查内容。应选择群众关心、社会关注、行业管理问题突出的重点项目,并简洁、概括的说明检查的主要内容。

4.检查依据。要注明检查内容涉及的法律、法规、规章的全称,除法律外,均要注明文号。

5.检查时间。既要明确到具体月份或季度,又要明确检查对象的数量。例如:“3月检查4家”或“第三季度检查20家”。

6.检查方式。从“现场调阅审查或查验、检验、鉴定、勘验、年检等”检查方式中选择。

二、备案内容

1.随机执法检查备案要求。对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直接涉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事项进行的随机检查,各部门要在每年的1月10日前制定完成本部门的年度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并于每年12月底前将本年度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的实施情况报送至司法局备案。

2.专项执法检查备案要求。国家和省、市政府临时部署的涉企行政执法检查事项,按照《辽宁省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管理办法》的规定和本《通知》要求,在涉企行政执法检查结束后的30日内向市司法局备案。

3.报告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实施情况。各部门要在每年12月底前将本年度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的实施情况报送至司法局,并将电子版发送至nfsf@163.com

上述备案材料包括(附件1-4:行政执法检查审批表、行政执法检查通知书、行政执法检查登记表、行政执法检查结果报告。专项执法检查还应将国家和省、市政府临时部署的检查依据(文件)进行备案。

、工作要求

1.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涉企行政执法检查工作,严格执行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管理和备案制度,各部门在制定本部门检查计划时,要严格落实减轻基层负担的要求,科学设定检查项目、检查频次,能合并检查的要进行合并检查,避免干扰企业生产正常经营活动。

2.区司法局按有关要求,对各行政执法部门报送的2025年度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进行严格审核,凡无法律依据的检查事项,一律不得开展执法检查,不得列入检查计划。检查计划需报请本级政府同意后在当地主要媒体和报纸公示。

3.请各部门将2025年度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的申请材料,于2025年1月10日前报区司法局,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4.无涉企行政执法检查的部门需上报情况说明并加盖公章。

联系部门:司法局法制股

联系人:高红松

联系电话:43839377   报送邮箱:nfsf@163.com

附件:

1. ××局涉企行政执法检查审批表

2.××局行政执法检查通知书

3.行政执法检查登记表

4. ××局涉企行政执法检查结果报告

5.2025年度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表

 

 

本溪市南芬区司法局

                                 2024年12月11

 

 

 

 

 

 

 

 

 

 

 

附件1

××局涉企行政执法检查审批表

 

被检查企业

名      称

 

被检查企业

地      址

 

检查时间

 

行政执法人员

姓   名

执法证件编号

 

 

 

 

 

 

行政执法检查内        容

 

检查方式

 

领导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2

××局行政执法检查通知书

 

××(单位)

按照计划安排,我局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委派                              同志对你单位生产经营活动进行检查,请协助、配合。如发现我局执法人员有违法、违纪行为,可向我局反映。

联系电话:××××××××

 

被检查单位(签字):                

 

 

 

××局

××年××月××日

 

 

 

 

 

 

附件3

行政执法检查登记表

编号:

行政执法机关

 

被检查单位

 

检查时间

 

检查方式

 

行政执法检查法律依据

 

行政执法检查具体事项

 

行政执法检

查人员及执

法证件编号

执法人员姓名

执法证件编号

 

 

 

 

 

 

执法检查小

组负责人

 

联系电话

 

被检查单位负责人签字

 

联系电话

 

注:本表由执法检查机关填写,并向被检查企业出示。本表一式三份,一份由执法机关存档,一份交被检查企业留存,一份由执法检查机关交市司法局备案。

附件4

××局涉企行政执法检查结果报告

 

检查时间

 

执法人员

 

被检查企业名      称

 

被检查企业负  责  人

 

检查情况

 

检查结果

 

备注

 

 

附件5

2025年度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表

 

序号

行政执法机关

检查对象

检查内容

检查依据

检查时间

检查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