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芬区应急管理局行政处罚公示(2025年1月)
决定书(通知书)文号 | 相对人名称 | 案由(事由) | 处罚依据 | 处罚结果 | 决定(通知)日期 | 实施机关 |
(本南)应急罚[2025]矿1号 | 本溪市聚鑫达矿业有限公司鑫生尾矿库 | 检查发现本溪市聚鑫达矿业有限公司鑫生尾矿库存在尾矿库未设计应急道路等8条重大事故隐患。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和《本溪市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指导标准(试行)》第三十条第二项 | 决定给予本溪市聚鑫达矿业有限公司鑫生尾矿库人民币肆万元整(40000元)的行政处罚 | 2025年1月20日 | 南芬区应急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