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芬区民政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和南芬区政府工作部署编制。现将我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报告如下:
一、概述
2018年,我局坚持阳光运行、透明服务的目标,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为主线,积极探索,大胆实践,稳步推进,务求实效,使政务公开走上了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的轨道,为全区经济社会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政务环境。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职责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科学化、规范化、便民化和服务化的信息公开目标,我局成立了由局长牵头,分管副局长为领导小组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在原工作管理制度的基础上,围绕工作透明化、服务化、效能化的目标,完善了的涵盖党务、政务、财务、效能等方面的工作制度。
(二)狠抓教育培训,提高能力素质
1、积极组织信息工作人员参加相关工作业务学习和培训,加强信息工作人员的能力和水平。
2、建立定期例会制度,每月召开一次,会议上组织学习民政相关法律、法规或政策文件,熟练掌握救助、殡葬、优抚、福利等相关政策,吃透文件精神。为群众做好政策解答,使民政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三)严明公开制度,规范公开流程
一是制定《南芬区民政局政务公开制度》,明确信息公开流程的要求,确保了信息的及时、准确、规范、安全,使信息发布内容做到了规范安全和更新及时。二是确定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确保责任到岗到人。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8年主动公开工作动态信息760余条。
(一)通过信息公开查阅点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在区政务公开网站上公开我局政府信息23条,其中涉及社会救助、政策宣传9条。并公开地址、联系方式,方便市民查阅、索取公开信息。
2、全区村(社区)统一制作社会救助公示栏,公示公开相关救助审批、资金调整或发放情况。
3、基层政权方面要求村(社区)制作村(居)务公开板,及时公开相关政策。
(二)公开民政相关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流程
通过区政府网站分别公开了南芬区民政局相关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及办理流程方便群众查阅。
(三)利用各种载体开展政务信息公开情况
一是积极参加全区统一开展的政务公开日活动,设置条幅2面,现场接待现场咨询群众2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200余张。主要围绕宣传低保政策、社会救助、婚姻登记、社区建设以及优抚政策等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展开政策解答,耐心记录群众的疑难问题,并将最新的政策告知咨询群众,受到群众的好评。二是利用清明节、重阳节等传统节日,烈士纪念日、本溪慈善日等纪念日开展活动,并通过悬挂宣传条幅、发放宣传资料、出动宣传车等形式进行社会救助、殡葬、敬老爱老、双拥优抚等政策宣传。
三、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情况。
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仔细核对民政相关政务服务事项目录,编制发布办事服务指南9项,公布行政权力运行流程15项。
四、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
认真办理人大、政协代表建议、意见。今年,我局接到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意见和建议各1件,经过深入调研、积极协调,详细向提议代表、委员作了解释说明。答复满意率达到100%。
五、开展政策解读回应情况
(一)通过民心网及政民互动平台回应情况
2018年全年民心网接到咨询类直办件2件,均得到诉求人5星好评,达到回复率100%,投诉人满意率100%。
(二)日常咨询解答情况
2018年全年日常接待政策咨询2000余条,涉及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组织、老龄、殡葬、双拥、优抚、安置、区划地名、基层政权等方面,所有咨询均实现当场回复,做到政策清、态度好,咨询人满意率高。
六、政务舆情处置回应情况
1、制定《南芬区政务舆情回应制度》,进一步加强政务舆情应对工作,提升政务公开水平,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加强对一些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或专业性比较强的政策性信息及相关重要信息的事前舆情风险评估。
2、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小组坚持即时掌握了解各级新闻媒体的舆情动态,及时敏锐捕捉外界对南芬区监督管理工作的疑虑、误解,甚至歪曲和谣言。积极通过与政府信息中心等单位核实衔接,做到不漏报、不迟报,实现政务舆情信息资源互通、互动、互助、共享。
3、强化政务舆情信息管理,规范信息报送渠道,健全分类报送机制,及时有效向本级和上级机关报送信息。
4、按照“网上问题,网下解决”的要求,把舆情处置和事件处置结合起来,建立完善网上网下综合防控体系。通过网下实际工作,及时妥善处置政务舆情反映的问题,回应社会关切。
七、其他报告事项
1、依申请公开工作详细情况。无
2、信息公开相关举报、复议、诉讼情况。无
八、2019年主要工作打算
1、完成城乡低保、城乡特困人员和优抚提标工作;
2、开展省级城乡低保指标认证体系改革试点工作;
3、开展国家级社会救助综合改革试点工作;
4、做好第十届城市社区“两委”换届工作;
5、做好第十三届村民委员会“两委”换届工作;
6、以“5.12”全国防灾减灾日为契机开展一次防灾减灾知识宣传,做好全年救灾应急准备工作;
7、落实好优抚安置政策,避免涉军信访案件发生;
8、完成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工作;
9、落实殡葬惠民优惠政策,加大殡葬市场监管力度,不定期抽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年内检查不少于4次;
10、加大流浪乞讨人员巡视、巡查和救助工作力度。确保辖区范围内流浪乞讨人员无冻死、饿死现象发生;
11、 开展农村留守儿童排查和关爱救助工作。每季度排查1次,确保全区农村留守儿童在生活保障、就医、就学等方面得到及时救助;
12、进一步规范村(居)务公开工作,不定期组织抽检,年内检查不少于2次;
13、完成省典地名词典编撰,以及全国第二次地名普查档案整理工作;
14、完成市主管部门及区委、区政府下达的其它工作任务。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